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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校园欺凌,寄宿制学校应成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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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校园欺凌,寄宿制学校应成重中之重

为更好防范于未然,寄宿制学校更有必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定期或临时性打开大门,让外部监督介入学校管理流程,从学习和生活多个维度监测、观察学生的表现,尤其是心理状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一起极端校园欺凌事件,官方日前通报了调查处理结果。除了涉事学生被责令接受矫治,其家长被训诫外,涉事学校校长也被解除职务,另有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涉事班级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均被辞退。

目前,事件善后工作正在进行,而围绕处罚究竟是否过轻、受害方如何提起赔偿等,外界舆论也在讨论。值得关注的是,该受害学生在住校期间,长达一年半时间遭受同学百般凌辱,校方竟然始终未能发觉,以至于失去了提前介入和干预的机会,导致受害者出现轻生想法。不能不说,涉事学校在保护学生安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着实失职失责,更“失心”了。

这一事件说明涉事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存在巨大的漏洞,也凸显了寄宿制学校风行城乡后,在安全管理方面衍生出的种种弊端。

多年以前,寄宿制学校多是农村偏远地区为解决学生离家远、上学困难而采取的兜底性办学模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父母忙于工作等原因,看管孩子力不从心,同时,随着智能手机和网络普及,对新鲜事物缺乏判断力的青少年管理难题愈发显现。在此背景下,寄宿制,尤其是全封闭式寄宿制学校受到家长和各地教育部门的青睐,不管农村还是城市,都举办了大量寄宿制学校。这种办学模式以把学生“圈养”在学校内部,与外界不良信息和环境隔绝为手段,从而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但是,另一方面,寄宿制学校因为要全时段、全方位服务学生,既要负责学生的学习又要保障学生的生活,各方面管理制度和运行过程不免出现疏漏和隐患,由此引发诸如食品安全、校园欺凌等社会化问题。尤其是对于10岁上下的中小学生寄宿学校来说,管理难度更大,生活起居尚在其次,心智刚刚发育的低龄未成年人根本无法分辨在学校遭遇的人和事究竟是好是坏,该如何对待,很容易“走火入魔”,出现心理问题。

此次大同校园欺凌事件多次发生在宿舍,更是说明校园内部对学生管理存在盲点和真空地带。在寄宿制学校,宿舍属于学校内部相对私密和封闭的空间,是学生在离开教室后,可能所处时间最长的场所。在课堂之外,宿管和生活老师究竟对学生如何照护,基本决定了学生免受学校“小社会”负面影响的程度。

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体制如果不健全,相关责任人员如果不尽心,就很容易留下伤害学生的空间。在此情况下,防控校园欺凌,寄宿制学校必须成为重中之重。不单单是教育部门,各地各级对防控校园欺凌负有责任的政府部门都应把寄宿制学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为更好防范于未然,寄宿制学校更有必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定期或临时性打开大门,让外部监督介入学校管理流程,从学习和生活多个维度监测、观察学生的表现,尤其是心理状态。学生家长也不能认为,把孩子送进高墙之内,看到学校大门一锁就心安理得,再无忧虑,不能把孩子的安全完全寄托于学校自身管理。家长要时刻关注学校的制度建设和运行状态,多跟班主任、生活老师,和学校管理部门沟通,以家校协同的良好机制,及时化解学生在学校面临的潜在风险。

说到底,就像山西省即将施行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所规定,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校内部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领导责任。而除了校长,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也必须明确职责、强化管理职能,要及时制定并维护好安全管理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不能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安全副校长,也不能成为有名无实的摆设。

学校应当将未成年学生欺凌防控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机制,定期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唯有全方位筑牢防范校园欺凌之笼,才可能将校园欺凌的罪恶之火苗掐灭在萌芽状态。及时介入、尽早干预、全力处置,学校遏制校园欺凌的发生并非不可能之功。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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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校园欺凌,寄宿制学校应成重中之重

为更好防范于未然,寄宿制学校更有必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定期或临时性打开大门,让外部监督介入学校管理流程,从学习和生活多个维度监测、观察学生的表现,尤其是心理状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山西省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一起极端校园欺凌事件,官方日前通报了调查处理结果。除了涉事学生被责令接受矫治,其家长被训诫外,涉事学校校长也被解除职务,另有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涉事班级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均被辞退。

目前,事件善后工作正在进行,而围绕处罚究竟是否过轻、受害方如何提起赔偿等,外界舆论也在讨论。值得关注的是,该受害学生在住校期间,长达一年半时间遭受同学百般凌辱,校方竟然始终未能发觉,以至于失去了提前介入和干预的机会,导致受害者出现轻生想法。不能不说,涉事学校在保护学生安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着实失职失责,更“失心”了。

这一事件说明涉事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存在巨大的漏洞,也凸显了寄宿制学校风行城乡后,在安全管理方面衍生出的种种弊端。

多年以前,寄宿制学校多是农村偏远地区为解决学生离家远、上学困难而采取的兜底性办学模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父母忙于工作等原因,看管孩子力不从心,同时,随着智能手机和网络普及,对新鲜事物缺乏判断力的青少年管理难题愈发显现。在此背景下,寄宿制,尤其是全封闭式寄宿制学校受到家长和各地教育部门的青睐,不管农村还是城市,都举办了大量寄宿制学校。这种办学模式以把学生“圈养”在学校内部,与外界不良信息和环境隔绝为手段,从而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但是,另一方面,寄宿制学校因为要全时段、全方位服务学生,既要负责学生的学习又要保障学生的生活,各方面管理制度和运行过程不免出现疏漏和隐患,由此引发诸如食品安全、校园欺凌等社会化问题。尤其是对于10岁上下的中小学生寄宿学校来说,管理难度更大,生活起居尚在其次,心智刚刚发育的低龄未成年人根本无法分辨在学校遭遇的人和事究竟是好是坏,该如何对待,很容易“走火入魔”,出现心理问题。

此次大同校园欺凌事件多次发生在宿舍,更是说明校园内部对学生管理存在盲点和真空地带。在寄宿制学校,宿舍属于学校内部相对私密和封闭的空间,是学生在离开教室后,可能所处时间最长的场所。在课堂之外,宿管和生活老师究竟对学生如何照护,基本决定了学生免受学校“小社会”负面影响的程度。

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体制如果不健全,相关责任人员如果不尽心,就很容易留下伤害学生的空间。在此情况下,防控校园欺凌,寄宿制学校必须成为重中之重。不单单是教育部门,各地各级对防控校园欺凌负有责任的政府部门都应把寄宿制学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为更好防范于未然,寄宿制学校更有必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定期或临时性打开大门,让外部监督介入学校管理流程,从学习和生活多个维度监测、观察学生的表现,尤其是心理状态。学生家长也不能认为,把孩子送进高墙之内,看到学校大门一锁就心安理得,再无忧虑,不能把孩子的安全完全寄托于学校自身管理。家长要时刻关注学校的制度建设和运行状态,多跟班主任、生活老师,和学校管理部门沟通,以家校协同的良好机制,及时化解学生在学校面临的潜在风险。

说到底,就像山西省即将施行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所规定,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校内部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领导责任。而除了校长,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也必须明确职责、强化管理职能,要及时制定并维护好安全管理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不能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安全副校长,也不能成为有名无实的摆设。

学校应当将未成年学生欺凌防控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机制,定期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唯有全方位筑牢防范校园欺凌之笼,才可能将校园欺凌的罪恶之火苗掐灭在萌芽状态。及时介入、尽早干预、全力处置,学校遏制校园欺凌的发生并非不可能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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