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曾收到相关股东涉及董事选举事项的临时提案

深交所10月8日下发关于对先河环保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公司定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0月8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股东付冬梅与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联合向公司提交了涉及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但公司拒绝披露收到的股东提案。

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说明相关新闻报道内容是否属实,公司是否曾收到相关股东的临时提案,如是,说明未及时披露收到临时提案事项及未将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原因,提案股东资质和临时提案内容是否合规,以及公司对相关股东临时提案的处理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否,说明实际情况。

同时,关注函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并说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是否存在程序瑕疵,是否影响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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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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