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未能清偿债权,子公司乌海化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鸿达兴业10月10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近日收乌海中院送达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立案登记表》,以及《破产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乌海化工无法清偿申请人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和可行性为由,向乌海中院申请对乌海化工进行破产重整。

申请人的上述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乌海化工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乌海中院受理上述破产重整申请,乌海化工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021年12月13日,申请人和乌海化工签署《氢气供销合同》,约定申请人向乌海化工支付预付款7,000万元用于购买氢气,乌海化工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截至2023年3月底,乌海化工应当返还申请人支付的预付款68,937,101.84元,利息5,170,282.64元。截至目前,乌海化工未能清偿申请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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