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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AI拟声、换脸等新型诈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防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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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AI拟声、换脸等新型诈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防骗指南”

网络渠道“眼见”不一定为实。

来源:界面新闻 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10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当前,AI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个性化、智能化的信息服务,也给网络诈骗带来可乘之机。不法分子通过面部替换、语音合成等方式,制作虚假图像、音频、视频,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总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新型诈骗手段,维护个人及家庭财产安全。

利用AI新型技术实施诈骗主要有“拟声”“换脸”两种手段,即通过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进而诈骗钱财。不法分子通常先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再利用“拟声”“换脸”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或视频、图像,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官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此类诈骗手段迷惑性、隐蔽性较强,诈骗金额较高,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第一,网络渠道“眼见”不一定为实。“拟声”“换脸”等合成技术的一大特点即“以假乱真”,不法分子可利用此类技术轻易伪装成他人,并通过快速筛选目标人群、定制化诈骗脚本,精准实施诈骗。因此,在涉及资金往来时,一个“声音很熟的电话”、一段“貌似熟人的视频”都可能是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第二,转账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面对自称“熟人”“领导”等通过社交软件、电话等以各种理由诱导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在无法确认对方身份时,应尽量避免转账操作。

第三,保护好照片、声音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尽量避免在互联网过多暴露个人照片、声音、视频等信息。

此前,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近期监管发现,不法分子往往以“零门槛、无抵押、无利息”等不实信息为噱头,诱导学生盲目借贷,刻意隐瞒手续费与服务费、还款期限、逾期赔偿等关键信息,导致借贷学生背负高额利息。在学生无力偿还欠款时,不法分子再次出动,诱骗学生从新的平台贷款,以贷还贷,周而复返形成连环贷。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还会打着专业培训、兼职实习介绍、就业推荐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

另外,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工作人员打着“保护资金”“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在具体的诈骗手段上,不法分子通过冒用金融监管部门身份,通过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虚假“保护资金”信息,引诱消费者向其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实施诈骗。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信息和财产安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示,树立正确消费观念,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超前借贷、不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借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防重要信息泄露,提高反诈意识,学习反诈知识,了解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官方渠道合理维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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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AI拟声、换脸等新型诈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防骗指南”

网络渠道“眼见”不一定为实。

来源:界面新闻 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10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当前,AI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个性化、智能化的信息服务,也给网络诈骗带来可乘之机。不法分子通过面部替换、语音合成等方式,制作虚假图像、音频、视频,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总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新型诈骗手段,维护个人及家庭财产安全。

利用AI新型技术实施诈骗主要有“拟声”“换脸”两种手段,即通过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进而诈骗钱财。不法分子通常先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再利用“拟声”“换脸”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或视频、图像,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官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此类诈骗手段迷惑性、隐蔽性较强,诈骗金额较高,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第一,网络渠道“眼见”不一定为实。“拟声”“换脸”等合成技术的一大特点即“以假乱真”,不法分子可利用此类技术轻易伪装成他人,并通过快速筛选目标人群、定制化诈骗脚本,精准实施诈骗。因此,在涉及资金往来时,一个“声音很熟的电话”、一段“貌似熟人的视频”都可能是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第二,转账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面对自称“熟人”“领导”等通过社交软件、电话等以各种理由诱导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在无法确认对方身份时,应尽量避免转账操作。

第三,保护好照片、声音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尽量避免在互联网过多暴露个人照片、声音、视频等信息。

此前,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近期监管发现,不法分子往往以“零门槛、无抵押、无利息”等不实信息为噱头,诱导学生盲目借贷,刻意隐瞒手续费与服务费、还款期限、逾期赔偿等关键信息,导致借贷学生背负高额利息。在学生无力偿还欠款时,不法分子再次出动,诱骗学生从新的平台贷款,以贷还贷,周而复返形成连环贷。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还会打着专业培训、兼职实习介绍、就业推荐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

另外,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工作人员打着“保护资金”“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在具体的诈骗手段上,不法分子通过冒用金融监管部门身份,通过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虚假“保护资金”信息,引诱消费者向其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实施诈骗。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信息和财产安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示,树立正确消费观念,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超前借贷、不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借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防重要信息泄露,提高反诈意识,学习反诈知识,了解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官方渠道合理维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