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安徽省委决定,刘浩履新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安徽省委决定,刘浩履新

据蚌埠医学院官网消息,日前,安徽省委决定,刘浩同志任蚌埠医学院党委委员、常委、副院长。

据蚌埠医学院官网消息,日前,安徽省委决定,刘浩同志任蚌埠医学院党委委员、常委、副院长。

官网简历显示,刘浩,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宿州人,博士,教授。

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中国药理学会-施维雅青年药理学家奖获得者,安徽省特支计划人才,皖江学者特聘教授。

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任蚌埠医学院药学系副主任;2016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蚌埠医学院药学院院长;2022年10月起任蚌埠医学院药学院党委书记。

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等多项课题,获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

现任中国药理学会理事、安徽省药理学会副理事长。2023年10月任蚌埠医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来源:蚌埠医学院网站

原标题:省委调整学校领导班子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安徽省委决定,刘浩履新

据蚌埠医学院官网消息,日前,安徽省委决定,刘浩同志任蚌埠医学院党委委员、常委、副院长。

据蚌埠医学院官网消息,日前,安徽省委决定,刘浩同志任蚌埠医学院党委委员、常委、副院长。

官网简历显示,刘浩,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宿州人,博士,教授。

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中国药理学会-施维雅青年药理学家奖获得者,安徽省特支计划人才,皖江学者特聘教授。

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任蚌埠医学院药学系副主任;2016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蚌埠医学院药学院院长;2022年10月起任蚌埠医学院药学院党委书记。

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等多项课题,获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

现任中国药理学会理事、安徽省药理学会副理事长。2023年10月任蚌埠医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来源:蚌埠医学院网站

原标题:省委调整学校领导班子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