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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使用“COD去除剂”干扰监测数据案详情披露,企业负责人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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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使用“COD去除剂”干扰监测数据案详情披露,企业负责人获缓刑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实习记者 田鹤琪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2023年10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曾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湖州市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夏某频等4人使用试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一案位列其中。

2022年2月8日,生态环境部官网曾通报称,湖州市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违法案件,这是继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通报陕西神木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以来,地方查处的又一起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典型案件。

COD(Chemical Oxygen Demand)即化学需氧量,COD越高,常代表水体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越容易发黑发臭。“COD去除剂”也被业内称为屏蔽剂、掩蔽剂。其主要成分为氯酸钠,该物质并不能真正去除水中的COD,只是掩蔽了COD在线监测设施测定过程,使得COD测定结果偏低。

被告单位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天地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9日,系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2020年、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新天地公司先后七次通过其他单位向被告人杨某、佘某斌所在的湖州磐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COD去除剂”3余吨。被告人夏某频作为新天地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为谋取单位利益,亲自或者组织、指挥公司员工被告人夏某宇等人,通过投加“COD去除剂”的方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造成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即“COD”)自动监测数据下降的假象。

2021年5月12日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对新天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行为。经检测,新天地公司购买、使用的“COD去除剂”主要成分为氯酸钠,该去除剂无法真正去除COD,只是干扰COD的检测,造成数据下降的假象,实为“屏蔽剂”。

生态环境部门于同年5月17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5月19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对夏某频等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30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鉴于该案社会影响大,且属于新类型案件,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新天地公司、夏某频涉嫌污染环境案提级办理,并于2022年5月17日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年6月2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新天地公司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夏某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被告单位、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2022年8月8日,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夏某宇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主观故意证据存疑的杨某、佘某斌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界面新闻注意到,使用“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是近年来新出现的污染环境作案方式,区别于直接排放或通过暗管偷排,犯罪手段升级、方式隐蔽,但实践中尚无定罪判例。该案是全国首例对使用“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刑事追责的案件,具有示范效应。

据了解,三部门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分别为新天地公司、夏某频等4人使用试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案;江苏省常熟市神某针织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兴等2人稀释污水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山东省滕州市索某某等4人安装干扰装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四川省攀枝花市钛某化工有限公司、钱某广等3人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围。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首次纳入刑法定罪量刑。202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其中明确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此前,生态环境部还在官网公开发布了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11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环境案。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2023年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部门一共查办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59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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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使用“COD去除剂”干扰监测数据案详情披露,企业负责人获缓刑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实习记者 田鹤琪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2023年10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曾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湖州市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夏某频等4人使用试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一案位列其中。

2022年2月8日,生态环境部官网曾通报称,湖州市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违法案件,这是继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通报陕西神木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以来,地方查处的又一起使用“COD去除剂”干扰在线监测数据典型案件。

COD(Chemical Oxygen Demand)即化学需氧量,COD越高,常代表水体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越容易发黑发臭。“COD去除剂”也被业内称为屏蔽剂、掩蔽剂。其主要成分为氯酸钠,该物质并不能真正去除水中的COD,只是掩蔽了COD在线监测设施测定过程,使得COD测定结果偏低。

被告单位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天地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9日,系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2020年、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新天地公司先后七次通过其他单位向被告人杨某、佘某斌所在的湖州磐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COD去除剂”3余吨。被告人夏某频作为新天地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为谋取单位利益,亲自或者组织、指挥公司员工被告人夏某宇等人,通过投加“COD去除剂”的方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造成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即“COD”)自动监测数据下降的假象。

2021年5月12日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对新天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行为。经检测,新天地公司购买、使用的“COD去除剂”主要成分为氯酸钠,该去除剂无法真正去除COD,只是干扰COD的检测,造成数据下降的假象,实为“屏蔽剂”。

生态环境部门于同年5月17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5月19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对夏某频等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30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鉴于该案社会影响大,且属于新类型案件,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新天地公司、夏某频涉嫌污染环境案提级办理,并于2022年5月17日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年6月2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新天地公司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夏某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被告单位、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2022年8月8日,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夏某宇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主观故意证据存疑的杨某、佘某斌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界面新闻注意到,使用“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是近年来新出现的污染环境作案方式,区别于直接排放或通过暗管偷排,犯罪手段升级、方式隐蔽,但实践中尚无定罪判例。该案是全国首例对使用“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刑事追责的案件,具有示范效应。

据了解,三部门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分别为新天地公司、夏某频等4人使用试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案;江苏省常熟市神某针织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兴等2人稀释污水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山东省滕州市索某某等4人安装干扰装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四川省攀枝花市钛某化工有限公司、钱某广等3人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围。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首次纳入刑法定罪量刑。2023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其中明确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此前,生态环境部还在官网公开发布了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11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环境案。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2023年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部门一共查办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59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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