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因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手续费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庆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胡林、副总经理徐小燕、总经理助理王连炜,因分别对国寿财险安庆市中心支公司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手续费率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国寿财险安庆市中心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手续费率事项负有直接责任,以及对国寿财险安庆市中心支公司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事项负有直接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庆监管分局对胡林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徐小燕和王连炜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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