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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严令执行银保渠道“报行合一” ,佣金费率下降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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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严令执行银保渠道“报行合一” ,佣金费率下降约30%

将抓紧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工作。

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

“整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在10月20日举行的2023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刘昇表示。

刘昇指出,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所谓“报行合一”,即要求保险公司报给监管的手续费用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是需要跟实际使用保持一致。

“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刘昇表示。“强化产品‘报行合一’有助于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负债质量。”

8月下旬,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对银行保险渠道佣金进行约束。

具体到措施上,一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三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也就是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做到相统一。四是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压实精算师的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

9月,多家险企为了调整和优化业务系统,暂停了银保渠道销售。刘昇透露,截止到目前,通过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的充分沟通、相互协商,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按照“报行合一”的要求重新签约,有的保险公司银保新业务已达往年同期水平,个别公司的业务量还有提升。

为持续推动人身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近期监管下发了《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调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负债质量,防止业务大进大出、激进发展。

《通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要管预算,要求公司的预算管理要符合实际状况、要有明确约束条件,要平衡好规模与价值,费用与利润等指标;二是管产品,公司的产品设计要公平合理,科学确定各项假设,严格执行报行合一,相关的政策要科学、连贯、一致;三是管销售,要求公司严禁销售误导,以及强制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纠纷滋生风险。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全面推行“报行合一”,抓紧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工作。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抓典型,持续不断严监管、强问责,整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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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严令执行银保渠道“报行合一” ,佣金费率下降约30%

将抓紧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工作。

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

“整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在10月20日举行的2023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刘昇表示。

刘昇指出,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所谓“报行合一”,即要求保险公司报给监管的手续费用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是需要跟实际使用保持一致。

“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刘昇表示。“强化产品‘报行合一’有助于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负债质量。”

8月下旬,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对银行保险渠道佣金进行约束。

具体到措施上,一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三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也就是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做到相统一。四是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压实精算师的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

9月,多家险企为了调整和优化业务系统,暂停了银保渠道销售。刘昇透露,截止到目前,通过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的充分沟通、相互协商,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按照“报行合一”的要求重新签约,有的保险公司银保新业务已达往年同期水平,个别公司的业务量还有提升。

为持续推动人身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近期监管下发了《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调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负债质量,防止业务大进大出、激进发展。

《通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要管预算,要求公司的预算管理要符合实际状况、要有明确约束条件,要平衡好规模与价值,费用与利润等指标;二是管产品,公司的产品设计要公平合理,科学确定各项假设,严格执行报行合一,相关的政策要科学、连贯、一致;三是管销售,要求公司严禁销售误导,以及强制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纠纷滋生风险。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全面推行“报行合一”,抓紧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工作。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抓典型,持续不断严监管、强问责,整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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