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应提高审批效率和消除所有制歧视 | 民企大调研②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应提高审批效率和消除所有制歧视 | 民企大调研②

在政府高层级的对外经贸活动上,目前民营企业的身影相对较少,更多是国有企业参与其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庄键

编者按:

民企活则经济活。在当前阶段民营企业发展有什么具体的痛点难点?有什么具体的愿望和诉求?提振民企信心要从何处入手?2023年9-10月,我们调查了超过400家民营企业,希望能够倾听它们最真实的声音,了解它们最真实的诉求,并给出政策建议。

相关阅读:从需求不足到“规模歧视”:界面新闻2023年民营企业调研报告|民企大调研①

“希望相关部门能基于相关政策,出台更细化的措施,为民营企业在海外发展保驾护航,给予全方位的支持。比如设立定点机构,解决民营企业在拓展国际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近期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一家在海外拥有重要矿产资源的民营矿业公司建议称。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提出,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意见同时明确,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

早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国内首次制定和发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涉及大力加强宏观指导、切实完善政策支持、简化和规范境外投资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和加强风险防范、保障人员资产安全等五个方面的18条政策措施。

在涉及做好服务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国内主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当地中资企业的信息服务、风险预警和领事保护,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境外投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有关重点国家的投资合作和对话机制建设,积极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和解决实际问题。

国家发改委2016年在回复政协提案时也披露,已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服务保障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走出去”营造便利宽松的环境。上述举措中,包括搭建政府间对话机制,以中俄、中哈、中加等重点国家投资合作机制为平台,开展政策指导、项目对接、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上述民营矿业公司还建议称,投资海外矿产的过程中,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但客观情况是,在当前的地缘政治格局和中美博弈的背景下,于海外布局资产时,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政治局势并不稳定、资源却相对丰富的国家。

“希望相关部门未来能建立协调机制,基于中国工业立国的现状、新能源行业高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以及国际博弈等现实因素,在海外矿产资源投资审批方面给予综合和平衡的考量,同时相对地再提高相关的审批效率,亦方便企业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该公司称。

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并于次年3月起施行。该办法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八项改革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核准机关为国家发改委,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则实行备案管理。

敏感类项目是指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者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核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时限,但延长的核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投资主体。

就海外投资便利化的问题,另一家综合性民营企业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也建议,在政府高层级的对外经贸活动上,目前民营企业的身影相对较少,更多是国有企业参与其中。希望未来可以更多邀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加入,提供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帮助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

同样在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防范境外投资经营风险,促进“走出去”健康有序发展。

《行为规范》明确,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对民营企业“走出去”与国有企业“走出去”一视同仁。

相关专题:让民企来说话!界面新闻2023民营企业大调研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应提高审批效率和消除所有制歧视 | 民企大调研②

在政府高层级的对外经贸活动上,目前民营企业的身影相对较少,更多是国有企业参与其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庄键

编者按:

民企活则经济活。在当前阶段民营企业发展有什么具体的痛点难点?有什么具体的愿望和诉求?提振民企信心要从何处入手?2023年9-10月,我们调查了超过400家民营企业,希望能够倾听它们最真实的声音,了解它们最真实的诉求,并给出政策建议。

相关阅读:从需求不足到“规模歧视”:界面新闻2023年民营企业调研报告|民企大调研①

“希望相关部门能基于相关政策,出台更细化的措施,为民营企业在海外发展保驾护航,给予全方位的支持。比如设立定点机构,解决民营企业在拓展国际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近期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一家在海外拥有重要矿产资源的民营矿业公司建议称。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提出,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意见同时明确,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

早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国内首次制定和发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涉及大力加强宏观指导、切实完善政策支持、简化和规范境外投资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和加强风险防范、保障人员资产安全等五个方面的18条政策措施。

在涉及做好服务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国内主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当地中资企业的信息服务、风险预警和领事保护,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境外投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有关重点国家的投资合作和对话机制建设,积极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和解决实际问题。

国家发改委2016年在回复政协提案时也披露,已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服务保障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走出去”营造便利宽松的环境。上述举措中,包括搭建政府间对话机制,以中俄、中哈、中加等重点国家投资合作机制为平台,开展政策指导、项目对接、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上述民营矿业公司还建议称,投资海外矿产的过程中,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但客观情况是,在当前的地缘政治格局和中美博弈的背景下,于海外布局资产时,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政治局势并不稳定、资源却相对丰富的国家。

“希望相关部门未来能建立协调机制,基于中国工业立国的现状、新能源行业高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以及国际博弈等现实因素,在海外矿产资源投资审批方面给予综合和平衡的考量,同时相对地再提高相关的审批效率,亦方便企业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该公司称。

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并于次年3月起施行。该办法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八项改革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核准机关为国家发改委,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则实行备案管理。

敏感类项目是指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者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核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时限,但延长的核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投资主体。

就海外投资便利化的问题,另一家综合性民营企业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也建议,在政府高层级的对外经贸活动上,目前民营企业的身影相对较少,更多是国有企业参与其中。希望未来可以更多邀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加入,提供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帮助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

同样在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行为规范》),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防范境外投资经营风险,促进“走出去”健康有序发展。

《行为规范》明确,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对民营企业“走出去”与国有企业“走出去”一视同仁。

相关专题:让民企来说话!界面新闻2023民营企业大调研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