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二审改判12年

在一审宣判近一年之后,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法庭二审公开开庭。

在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之后,江西高院当庭宣判:周文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周文斌一审被认定的挪用公款罪,二审认为定性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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