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仲裁通知后未及时披露仲裁事项及仲裁进展,东方日升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11月7日向东方日升下发监管函。9月28日、10月16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和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接到ICC通知,因组件供应合同纠纷,公司客户FOCUS于2021年7月14日向ICC申请启动仲裁程序,向公司索偿7000万美元,ICC于2023年2月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3年9月作出《裁决书》,裁决公司应向FOCUS支付7167.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14亿元),公司已根据裁决金额全额计提损失,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3.86亿元。公司在收到仲裁通知后未及时披露仲裁事项及仲裁进展,直至收到《裁决书》后才首次对外披露。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东方日升

3.1k
  • 巨头相继出现亏损,光伏板块明显走弱,石英股份跌停
  • 东方日升:全资公司拟20.58亿元投建高效新型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与制造项目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