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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划定五条“红线”,从严把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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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划定五条“红线”,从严把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严格限制破发、破净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孙艺真

11月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优化再融资安排的具体举措,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节奏、融资规模等作出更加从严和从紧的安排。

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当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是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承受能力,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同期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政策措施的内在精神保持一致。相关安排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专注企业经营,改善市值。”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

8月27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以下简称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明确了当前再融资监管的总体要求。此次沪深交易所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是在现有做法基础上,基于当前市场状况,重点突出扶优限劣,引导资源向优质上市公司集聚,更好地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的融资秩序。

上市公司再融资从严从紧

具体来看,此次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优化举措具体内容包括五大方面,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及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均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严格限制破发、破净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二是从严把控连续亏损企业融资间隔期,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连续亏损的,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低于18个月。

三是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的,须相应调减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

四是从严把关前募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应当基本使用完毕。同时,上市公司需充分披露前募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募项目效益低于预期效益的原因,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关情况。

五是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须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实施后与原有业务须具有明显的协同性。督促上市公司更加突出主业,聚焦提升主业质量,防止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适用范围方面,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有效做好衔接,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用于实施后新受理的项目。前期已受理、目前处于审核阶段的项目,不适用相关监管安排。

“证监会8月即明确提出明确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交易所措施是在证监会安排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优化提出再融资从严从紧但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投资人士表示。

兼顾保障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

今年以来,A股市场多家上市公司再融资“折戟”;9月、10月沪深交易所连续两月再融资项目均为“零受理”。

自8月证监会提出“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之后, 界面新闻注意到,已有多家券商撤回配股及定增计划,包括华泰证券、中原证券、中金公司、华鑫股份。今年以来,仅有国海证券定增落地,募资总额为31.92亿元。

不过,在交易所从严从紧把关的同时,在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方面,另有三方面安排。

一是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目的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

二是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的20%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主要考虑是,简易程序的再融资金额较小,既能较好地满足上市公司必要的融资需求,又能兼顾二级市场稳定。

三是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该类融资参与主体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战略投资者,通常具有明显的纾困、公司业务战略转型或者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得业务资源的特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稳定股价,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且认购资金全部来自于提前确定的特定对象。

此外,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提质增效、做优做强,配套融资的监管安排在坚持从严从紧的同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配套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关于破发、破净的要求;用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其他用途的,不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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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划定五条“红线”,从严把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严格限制破发、破净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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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孙艺真

11月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优化再融资安排的具体举措,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节奏、融资规模等作出更加从严和从紧的安排。

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当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是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承受能力,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同期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政策措施的内在精神保持一致。相关安排将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专注企业经营,改善市值。”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

8月27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以下简称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明确了当前再融资监管的总体要求。此次沪深交易所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是在现有做法基础上,基于当前市场状况,重点突出扶优限劣,引导资源向优质上市公司集聚,更好地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的融资秩序。

上市公司再融资从严从紧

具体来看,此次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优化举措具体内容包括五大方面,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及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均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严格限制破发、破净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启动发行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二是从严把控连续亏损企业融资间隔期,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连续亏损的,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低于18个月。

三是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的,须相应调减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

四是从严把关前募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应当基本使用完毕。同时,上市公司需充分披露前募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募项目效益低于预期效益的原因,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关情况。

五是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须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实施后与原有业务须具有明显的协同性。督促上市公司更加突出主业,聚焦提升主业质量,防止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适用范围方面,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有效做好衔接,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用于实施后新受理的项目。前期已受理、目前处于审核阶段的项目,不适用相关监管安排。

“证监会8月即明确提出明确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交易所措施是在证监会安排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优化提出再融资从严从紧但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投资人士表示。

兼顾保障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

今年以来,A股市场多家上市公司再融资“折戟”;9月、10月沪深交易所连续两月再融资项目均为“零受理”。

自8月证监会提出“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之后, 界面新闻注意到,已有多家券商撤回配股及定增计划,包括华泰证券、中原证券、中金公司、华鑫股份。今年以来,仅有国海证券定增落地,募资总额为31.92亿元。

不过,在交易所从严从紧把关的同时,在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方面,另有三方面安排。

一是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目的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

二是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的20%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主要考虑是,简易程序的再融资金额较小,既能较好地满足上市公司必要的融资需求,又能兼顾二级市场稳定。

三是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该类融资参与主体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战略投资者,通常具有明显的纾困、公司业务战略转型或者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得业务资源的特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稳定股价,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且认购资金全部来自于提前确定的特定对象。

此外,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提质增效、做优做强,配套融资的监管安排在坚持从严从紧的同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配套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关于破发、破净的要求;用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其他用途的,不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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