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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私募债的保函系伪造?广发银行、浙商财险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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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私募债的保函系伪造?广发银行、浙商财险针锋相对

侨兴私募债引发的风波正持续发酵,“真假”保函的确定结论决定了风险谁来买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月15日侨兴集团私募债违约开始,就引发各界关注。侨兴集团多年出现在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榜单上,其董事长吴瑞林也一直在广东地区小有名气。侨兴私募债牵涉方众多,理赔材料是否齐全则是担保方浙商财险赔付的关键。至今,履约保函所盖公章私章究竟是否伪造尚无定论。

针对12月25日夜间浙商财险披露的保函面签过程以及相关文件,今早广发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经我行鉴定,相关担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伪造。鉴于该事件涉嫌金融诈骗,我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切以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为准。我行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保险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结果无非是两个,要么是广发银行的责任,如果是真实保函,银行逃脱不了责任。但如果侨兴的主要控制人和净资产能够覆盖保函金额,广发银行还可以从中协调。而如果保函果然是假的,那么浙商财险的赔付也是逃不掉的。”

实际上,此次侨兴私募债违约牵出的私募债问题、个人贷变现问题、以及背后的保证保险等均成为聚焦点。

侨兴私募债上线之时,根据债券项目的产品合同,为了充分保障投资人利益,项目在2014年发行时引入了“双重担保”。所谓的“双重担保”包括两层:首先是作为担保机构的浙商财险。侨兴电信、侨兴电讯在浙商财险处投保,浙商财险收取保费,向投资人提供本息到期兑付的保证保险。这意味着,当两家企业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依照保证保险约定,浙商财险必须对投资人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理赔。并且根据相关合作协议,浙商财险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向投资人赔付,损害投资人利益。

第二层则是另一位担保人,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产品合同披露,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吴瑞林的个人资产价值包括房产、矿产在内高达900多亿元。

在第一层的担保中,此处的保证保险和特定债务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概念类似,即保险公司向特定债务合同中的债权人承诺,如果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应付资金的义务,由保险公司按约定向被保险人代偿还债务。

据业内人士分析:“就侨兴私募债的规模而言,一般大型保险公司都会比较谨慎。此次事件中影射的保险公司承保的问题包括,对于底层合同的风控、金额过大、资产结构不够清晰、风险总敞口控制不足等。”

就在侨兴私募债风波仍在继续的同时,一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网络广泛传播开来,其中对于该类业务的监管更加强化和细化,不仅明确了经营原则、产品开发要求,还对保险金额控制、最大可损控制等进行了量化的规定,规范内容共二十条之多。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在内部管控制度中对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分别设定不同的累计最高承保金额。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此外,在最大可损控制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应制定赔付率、逾期率达到约定数值即停办新业务等止损机制,控制最大可能损失。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浙商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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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兴私募债的保函系伪造?广发银行、浙商财险针锋相对

侨兴私募债引发的风波正持续发酵,“真假”保函的确定结论决定了风险谁来买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2月15日侨兴集团私募债违约开始,就引发各界关注。侨兴集团多年出现在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榜单上,其董事长吴瑞林也一直在广东地区小有名气。侨兴私募债牵涉方众多,理赔材料是否齐全则是担保方浙商财险赔付的关键。至今,履约保函所盖公章私章究竟是否伪造尚无定论。

针对12月25日夜间浙商财险披露的保函面签过程以及相关文件,今早广发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经我行鉴定,相关担保文件、公章、私章均系伪造。鉴于该事件涉嫌金融诈骗,我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一切以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为准。我行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保险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结果无非是两个,要么是广发银行的责任,如果是真实保函,银行逃脱不了责任。但如果侨兴的主要控制人和净资产能够覆盖保函金额,广发银行还可以从中协调。而如果保函果然是假的,那么浙商财险的赔付也是逃不掉的。”

实际上,此次侨兴私募债违约牵出的私募债问题、个人贷变现问题、以及背后的保证保险等均成为聚焦点。

侨兴私募债上线之时,根据债券项目的产品合同,为了充分保障投资人利益,项目在2014年发行时引入了“双重担保”。所谓的“双重担保”包括两层:首先是作为担保机构的浙商财险。侨兴电信、侨兴电讯在浙商财险处投保,浙商财险收取保费,向投资人提供本息到期兑付的保证保险。这意味着,当两家企业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依照保证保险约定,浙商财险必须对投资人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理赔。并且根据相关合作协议,浙商财险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向投资人赔付,损害投资人利益。

第二层则是另一位担保人,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产品合同披露,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吴瑞林的个人资产价值包括房产、矿产在内高达900多亿元。

在第一层的担保中,此处的保证保险和特定债务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概念类似,即保险公司向特定债务合同中的债权人承诺,如果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应付资金的义务,由保险公司按约定向被保险人代偿还债务。

据业内人士分析:“就侨兴私募债的规模而言,一般大型保险公司都会比较谨慎。此次事件中影射的保险公司承保的问题包括,对于底层合同的风控、金额过大、资产结构不够清晰、风险总敞口控制不足等。”

就在侨兴私募债风波仍在继续的同时,一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网络广泛传播开来,其中对于该类业务的监管更加强化和细化,不仅明确了经营原则、产品开发要求,还对保险金额控制、最大可损控制等进行了量化的规定,规范内容共二十条之多。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在内部管控制度中对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分别设定不同的累计最高承保金额。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此外,在最大可损控制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应制定赔付率、逾期率达到约定数值即停办新业务等止损机制,控制最大可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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