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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债”变“绿漂”?国际投资人争议绿色债券的“中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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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债”变“绿漂”?国际投资人争议绿色债券的“中国标准”

绿色债券又俗称为“环保”债券,但对于哪些债券能够称为绿色债券不同国家有不同标准,中国的绿色债券是否真正为环保类项目服务却一直被国外投资者诟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虽然绿色债券这种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还并不是被大多投资着熟悉,但该类债券这两年已经在中国呈现爆发式的增长,中国也成为全球范围内绿色债券发行量增长最为明显的地区。

摩根大通数据显示,2016年年初至2016年11月30日,全球范围内的绿色债券发行量已经高达800亿美元,其中中国总计发行了26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占到全球发行总额的32%。

但中国绿债市场与发达国家绿色债券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绿债发行结构单一表现显著,中国的绿色债券发行机构90%左右集中与金融机构,这一数字在美国仅有59%;剩余10%的绿债发行人主要来自能源、公用事业和工业以及汽车等行业。

不过,中国绿色债券的标准和要求与国际有所出入,比如中国归为“绿色项目”的清洁煤炭类在国际上并不认可。

“不同地区对绿色的定义不同,清洁煤在中国的绿色发展中非常重要,符合中国的绿色标准,但可能并不符合荷兰有关绿色的标准。”摩根大通全球绿色债券主管、GBP联合作者兼GBP执行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副主席Marilyn Ceci在日前的一个媒体活动中表示。

但她同时补充表示,“长期来看,GBP每年更新的内容与GBP的成员相关,如果来自中国的成员增多,他们的诉求可能就会被体现在GBP中。”

另外Marilyn Ceci也表示,在绿债市场中,投资者普遍使用的Barclay/MSCI绿债指数也不含任何煤。

按照国际市场的投资惯例,国际上有些被动投资者通过跟踪一些指数来进行组合投资,如果清洁煤不能包含在Barclay/MSCI绿债指数中,就意味着海外投资者在投资中国绿色债券的过程中将会对此有所顾虑。

一直以来,尽管GBP是全球范围内被认可度最高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但因为对绿色的定义不够清晰也一直遭人诟病。

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GBP是绿色债券的自愿行为守则框架,虽然发行人可在发行相关报告中表明其执行GBP原则来规范操作流程并统一披露事项,但“自愿性”特点使得投资者无法对发行人是否确实遵行准则、甚至是否是“漂绿”发行人做出判定,进而无法解决资金供需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Marilyn Ceci则表示,每个地区对绿色的定义并不尽相同,“一刀切”的定义并不符合市场的最大利益,“我们制定绿债发行准则旨在促进经济向着低碳的方向发展,而一个普遍的规范性定义并不符合这个目标。我们希望通过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相关的信息,然后他们可以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至于发行人“漂绿”的顾虑,Marilyn表示,因为发行绿色债券并不存在任何财务上的优惠措施,发行人如果“漂绿”不仅不会得到什么特殊好处,还会遭受信誉损失,因此绿债发行人并不存在“漂绿”的动机。

同时,对于国内高呼的加大对绿色债券发行的优惠政策支持,Marilyn坦言,这会在短期内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但同时也可能为发行人“漂绿”提供了动机,“此时,在一定区域内(某个国家)就需要采用一个规范性定义来禁止发行人滥用绿色概念”。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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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债”变“绿漂”?国际投资人争议绿色债券的“中国标准”

绿色债券又俗称为“环保”债券,但对于哪些债券能够称为绿色债券不同国家有不同标准,中国的绿色债券是否真正为环保类项目服务却一直被国外投资者诟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虽然绿色债券这种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还并不是被大多投资着熟悉,但该类债券这两年已经在中国呈现爆发式的增长,中国也成为全球范围内绿色债券发行量增长最为明显的地区。

摩根大通数据显示,2016年年初至2016年11月30日,全球范围内的绿色债券发行量已经高达800亿美元,其中中国总计发行了26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占到全球发行总额的32%。

但中国绿债市场与发达国家绿色债券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绿债发行结构单一表现显著,中国的绿色债券发行机构90%左右集中与金融机构,这一数字在美国仅有59%;剩余10%的绿债发行人主要来自能源、公用事业和工业以及汽车等行业。

不过,中国绿色债券的标准和要求与国际有所出入,比如中国归为“绿色项目”的清洁煤炭类在国际上并不认可。

“不同地区对绿色的定义不同,清洁煤在中国的绿色发展中非常重要,符合中国的绿色标准,但可能并不符合荷兰有关绿色的标准。”摩根大通全球绿色债券主管、GBP联合作者兼GBP执行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副主席Marilyn Ceci在日前的一个媒体活动中表示。

但她同时补充表示,“长期来看,GBP每年更新的内容与GBP的成员相关,如果来自中国的成员增多,他们的诉求可能就会被体现在GBP中。”

另外Marilyn Ceci也表示,在绿债市场中,投资者普遍使用的Barclay/MSCI绿债指数也不含任何煤。

按照国际市场的投资惯例,国际上有些被动投资者通过跟踪一些指数来进行组合投资,如果清洁煤不能包含在Barclay/MSCI绿债指数中,就意味着海外投资者在投资中国绿色债券的过程中将会对此有所顾虑。

一直以来,尽管GBP是全球范围内被认可度最高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但因为对绿色的定义不够清晰也一直遭人诟病。

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GBP是绿色债券的自愿行为守则框架,虽然发行人可在发行相关报告中表明其执行GBP原则来规范操作流程并统一披露事项,但“自愿性”特点使得投资者无法对发行人是否确实遵行准则、甚至是否是“漂绿”发行人做出判定,进而无法解决资金供需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Marilyn Ceci则表示,每个地区对绿色的定义并不尽相同,“一刀切”的定义并不符合市场的最大利益,“我们制定绿债发行准则旨在促进经济向着低碳的方向发展,而一个普遍的规范性定义并不符合这个目标。我们希望通过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相关的信息,然后他们可以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至于发行人“漂绿”的顾虑,Marilyn表示,因为发行绿色债券并不存在任何财务上的优惠措施,发行人如果“漂绿”不仅不会得到什么特殊好处,还会遭受信誉损失,因此绿债发行人并不存在“漂绿”的动机。

同时,对于国内高呼的加大对绿色债券发行的优惠政策支持,Marilyn坦言,这会在短期内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但同时也可能为发行人“漂绿”提供了动机,“此时,在一定区域内(某个国家)就需要采用一个规范性定义来禁止发行人滥用绿色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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