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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麒麟影业署名维权,熙颐影业到底是啥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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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麒麟影业署名维权,熙颐影业到底是啥套路?

熙颐影业在发布会后,也发了一个非常形式化的声明回应,并没有做出任何正面的解释和答辩。

在《血战钢锯岭》中国上映的版本中,影片投资方之一麒麟影业的署名在片头离奇消失。12月26日,麒麟影业针对“中国特供版片头”一事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维权:“希望中国地区的发行商熙颐影业就麒麟影业署名‘消失’事件给予书面情况说明。”并表示将采用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在发布会现场,麒麟影业的美国全资子公司Kylin Pictures的CEO史雷永展示了麒麟影业与《血战钢锯岭》制片方、出品方美国十字小溪公司(Cross Creek Pictures)签署的投资合同的英文原件。

翻译件显示,在第二款关于署名的规定中,投资人将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在影片中的署名权,具体约定包括在影片的主署名区域位置、字体规格及展示方式等。投资合同文件说明麒麟影业在法律认定的合同条文上享有影片银幕的署名权,该权益被约定应出现在全球发行的所有版本中。具体投资额度/比例史雷永表示属于协议保密事项暂时不能对外披露,但肯定不少于10%。

麒麟影业还展示了好莱坞互联网电影资料库(IMDb)的相关资料,截图显示, Kylin Pictures(麒麟影业)确实出现在《血战钢锯岭》页面的出品制片公司名单中。同时,麒麟影业董事长庞洪与史雷永也出现在制片人名单里。在对全球不同版本的片头的对比展示中,史雷永指出,不管是澳洲版还是北美版,都有Kylin Pictures,Inc。(麒麟影业)的署名出现。而在中国,却出现了“特供版”片头,麒麟影业的署名却离奇消失了。

玩转娱乐法的小派现场提问麒麟影业是否知道熙颐影业作为中国地区的发行商出于何种目的删除了麒麟影业的署名,因为着实令人匪夷所思,私人恩怨?无辜卖萌耍流氓?博眼球的炒作?(什么样公司会拿企业“不诚信”的声誉去被炒作呢?)中国人不抱团不靠信誉闯荡好莱坞,还互撕让好莱坞的老外们看笑话么?熙颐影业在发布会后,也发了一个非常形式化的声明回应,并没有做出任何正面的解释和答辩。着实令小派对熙颐影业(英文名为Bliss Media)这家公司充满了好奇。

史雷永的描述中,将熙颐影业韩薇的角色形容为“买办”。“从《日月人鱼》到《龙之诞生》,(指双方合作的另外两部影片)韩薇绝对是空手套,一分钱没有,你让她拿出证据来,汇钱到制片组的证据来,绝对没有。” 而且说《龙之诞生》的项目合作过程中,韩薇方找到的美方制片公司是QED(一个好莱坞制片公司)前雇员假冒QED提供的文件,麒麟影业后续通过法律手段让假QED退钱,并且花费了额外的费用购买版权。

韩薇和她的熙颐影业到底是 “买办”还是“骗子”?玩转娱乐法的小派查到一篇2015年4月的英文报道:QED Hits Ex-CEO Bill Block With Infringement Lawsuit,文中称QED起诉其前CEO Bill Block在2014年8月5日成立了一家同名近似的公司随后和某些中国投资人就电影《龙之诞生》(Birth of the Dragon)签约骗了100万美金,QED要求Bill Block停止对外侵权使用QED的商号和商标且不得再拿着QED的电影项目在外招摇撞骗。看来好莱坞的水也不浅。

据说江湖只有套路,没有戏路,而历史没有真相,只有是非

经玩转娱乐法的小派扒了一下网上的各种中英文的正面和负面报道,发现在今年10月,熙颐影业还因为过河拆桥不守契约卷入了一场与好莱坞公司的诉讼纠纷,美国的Das Films将中国熙颐影业告上了法庭,Das Films在控诉中称,该公司去年和熙颐影业就制作电影《极智追击》项目展开了合作,之后Das Films为影片选定了导演并改写了剧本,但熙颐影业却在开机前以“虚假理由”(fabricated reasons)换掉影片的制片人,让Das Films出局,是欺诈和违反契约的行径(fraud and breach of contract)。

Das Films称该公司与熙颐影业两家公司曾于2015年12月份签署了一份制片人备忘录,根据 Das Films的控诉内容所述,这份备忘录中要求熙颐影业付给制作方75万美金的固定报酬,以及电影上映之后的票房分红和利润分成。熙颐影业在最初制作阶段支付了7.5万美金,之后就没有再支付其他部分。Das Films的律师声称熙颐影业惧怕她们的明目张胆的无信誉商业操作模式被整个行业知悉和讨论。

作为矛头所指的熙颐影业其实成立的时间并不长,以拥有广泛的好莱坞资源著称,关于创始人韩薇,则在各种媒传文章有着十分光鲜靓丽的介绍:此处省略1000字。2011年,韩薇便已创立Bliss Media熙颐影业。2015年6月韩薇加入游族影业,先后兼任游族影业美国公司负责人和游族影业CEO。然而这个状况并没有持续多久,2015年11月,韩薇旗下的熙颐影业全资收购游族美国公司,彻底撇清了与游族影业的雇佣关系。完成收购之后,游族创始人林奇作为个人股东加入熙颐影业,而韩薇将继续担任游族Bliss电影基金的创始合伙人。

互联网的世界是平的,做坏事和失信成本很高,也许老实人饿死受欺负的丛林法则还在盛行,但是玩江湖的人终将成为历史。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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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钢锯岭》麒麟影业署名维权,熙颐影业到底是啥套路?

熙颐影业在发布会后,也发了一个非常形式化的声明回应,并没有做出任何正面的解释和答辩。

在《血战钢锯岭》中国上映的版本中,影片投资方之一麒麟影业的署名在片头离奇消失。12月26日,麒麟影业针对“中国特供版片头”一事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维权:“希望中国地区的发行商熙颐影业就麒麟影业署名‘消失’事件给予书面情况说明。”并表示将采用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在发布会现场,麒麟影业的美国全资子公司Kylin Pictures的CEO史雷永展示了麒麟影业与《血战钢锯岭》制片方、出品方美国十字小溪公司(Cross Creek Pictures)签署的投资合同的英文原件。

翻译件显示,在第二款关于署名的规定中,投资人将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在影片中的署名权,具体约定包括在影片的主署名区域位置、字体规格及展示方式等。投资合同文件说明麒麟影业在法律认定的合同条文上享有影片银幕的署名权,该权益被约定应出现在全球发行的所有版本中。具体投资额度/比例史雷永表示属于协议保密事项暂时不能对外披露,但肯定不少于10%。

麒麟影业还展示了好莱坞互联网电影资料库(IMDb)的相关资料,截图显示, Kylin Pictures(麒麟影业)确实出现在《血战钢锯岭》页面的出品制片公司名单中。同时,麒麟影业董事长庞洪与史雷永也出现在制片人名单里。在对全球不同版本的片头的对比展示中,史雷永指出,不管是澳洲版还是北美版,都有Kylin Pictures,Inc。(麒麟影业)的署名出现。而在中国,却出现了“特供版”片头,麒麟影业的署名却离奇消失了。

玩转娱乐法的小派现场提问麒麟影业是否知道熙颐影业作为中国地区的发行商出于何种目的删除了麒麟影业的署名,因为着实令人匪夷所思,私人恩怨?无辜卖萌耍流氓?博眼球的炒作?(什么样公司会拿企业“不诚信”的声誉去被炒作呢?)中国人不抱团不靠信誉闯荡好莱坞,还互撕让好莱坞的老外们看笑话么?熙颐影业在发布会后,也发了一个非常形式化的声明回应,并没有做出任何正面的解释和答辩。着实令小派对熙颐影业(英文名为Bliss Media)这家公司充满了好奇。

史雷永的描述中,将熙颐影业韩薇的角色形容为“买办”。“从《日月人鱼》到《龙之诞生》,(指双方合作的另外两部影片)韩薇绝对是空手套,一分钱没有,你让她拿出证据来,汇钱到制片组的证据来,绝对没有。” 而且说《龙之诞生》的项目合作过程中,韩薇方找到的美方制片公司是QED(一个好莱坞制片公司)前雇员假冒QED提供的文件,麒麟影业后续通过法律手段让假QED退钱,并且花费了额外的费用购买版权。

韩薇和她的熙颐影业到底是 “买办”还是“骗子”?玩转娱乐法的小派查到一篇2015年4月的英文报道:QED Hits Ex-CEO Bill Block With Infringement Lawsuit,文中称QED起诉其前CEO Bill Block在2014年8月5日成立了一家同名近似的公司随后和某些中国投资人就电影《龙之诞生》(Birth of the Dragon)签约骗了100万美金,QED要求Bill Block停止对外侵权使用QED的商号和商标且不得再拿着QED的电影项目在外招摇撞骗。看来好莱坞的水也不浅。

据说江湖只有套路,没有戏路,而历史没有真相,只有是非

经玩转娱乐法的小派扒了一下网上的各种中英文的正面和负面报道,发现在今年10月,熙颐影业还因为过河拆桥不守契约卷入了一场与好莱坞公司的诉讼纠纷,美国的Das Films将中国熙颐影业告上了法庭,Das Films在控诉中称,该公司去年和熙颐影业就制作电影《极智追击》项目展开了合作,之后Das Films为影片选定了导演并改写了剧本,但熙颐影业却在开机前以“虚假理由”(fabricated reasons)换掉影片的制片人,让Das Films出局,是欺诈和违反契约的行径(fraud and breach of contract)。

Das Films称该公司与熙颐影业两家公司曾于2015年12月份签署了一份制片人备忘录,根据 Das Films的控诉内容所述,这份备忘录中要求熙颐影业付给制作方75万美金的固定报酬,以及电影上映之后的票房分红和利润分成。熙颐影业在最初制作阶段支付了7.5万美金,之后就没有再支付其他部分。Das Films的律师声称熙颐影业惧怕她们的明目张胆的无信誉商业操作模式被整个行业知悉和讨论。

作为矛头所指的熙颐影业其实成立的时间并不长,以拥有广泛的好莱坞资源著称,关于创始人韩薇,则在各种媒传文章有着十分光鲜靓丽的介绍:此处省略1000字。2011年,韩薇便已创立Bliss Media熙颐影业。2015年6月韩薇加入游族影业,先后兼任游族影业美国公司负责人和游族影业CEO。然而这个状况并没有持续多久,2015年11月,韩薇旗下的熙颐影业全资收购游族美国公司,彻底撇清了与游族影业的雇佣关系。完成收购之后,游族创始人林奇作为个人股东加入熙颐影业,而韩薇将继续担任游族Bliss电影基金的创始合伙人。

互联网的世界是平的,做坏事和失信成本很高,也许老实人饿死受欺负的丛林法则还在盛行,但是玩江湖的人终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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