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文件、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首开股份收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首开股份11月21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经查,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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