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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健桥医院违规开出生证被警告并罚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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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健桥医院违规开出生证被警告并罚款10万

11月17日,襄阳市卫健委在其官网公布了“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民间打拐者上官正义(网名)近日举报湖北省襄阳市健桥医院贩卖“出生证明”一事又迎新进展。据襄阳市卫健委网站消息,就健桥医院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一案,襄阳市卫健委于2023年11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湖北襄阳贩卖出生证明案件最新进展:健桥医院被罚款十万元,此前相关责任人已被批捕

 

11月17日,襄阳市卫健委在其官网公布了“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该公示信息显示,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助产士张某某、护士孙某某亲自接产,为施某某出具施某某的《预防接种证》及《出生医学证明》。

襄阳市卫健委认为,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据此,襄阳市卫健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界面新闻查询发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件的,由县级以上⼈民政府卫⽣⾏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政处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则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襄阳健桥医院前身系襄阳102医院,原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职工医院。2011年,襄阳102医院完成改制成为一家民营医院,床位近200张,为一家集妇科、产科、儿科、内科、外科等科室的综合性医院。2017年,正式更名为襄阳健桥医院。

此前11月6日,上官正义在社交平台公开发文表示,经过一年多的暗访,发现健桥医院院长叶某芝勾结多地中介团伙,贩卖出生证明、疫苗本等。上官正义称,这些贩卖出去的出生医学证明“真实可查”,有的是给被拐卖的孩子,有的是给代孕的孩子,有的是给弃婴,且男女婴成交价格均在10万元以上。

对此,襄阳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通报称,11月6日,网民举报襄阳健桥医院(襄城区陈侯巷169号,民营,法定代表人叶某芝,女,55岁)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等问题后,襄阳市立即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各工作组负责人,市公安、卫健、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从严从快、依法依规开展问题调查、案件侦办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截至11月12日,叶某芝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另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调查侦办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此外,卫健部门已依法吊销叶某芝的《医师执业证书》、刘某静的《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涉案医务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开展;已依法取消健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格。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违纪违法问题迅速开展调查,已对13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

襄阳市人民政府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抓紧案件侦办,深挖彻查,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卫健行业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彻查失职失责行为和背后腐败问题,决不姑息。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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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健桥医院违规开出生证被警告并罚款10万

11月17日,襄阳市卫健委在其官网公布了“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民间打拐者上官正义(网名)近日举报湖北省襄阳市健桥医院贩卖“出生证明”一事又迎新进展。据襄阳市卫健委网站消息,就健桥医院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一案,襄阳市卫健委于2023年11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湖北襄阳贩卖出生证明案件最新进展:健桥医院被罚款十万元,此前相关责任人已被批捕

 

11月17日,襄阳市卫健委在其官网公布了“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该公示信息显示,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助产士张某某、护士孙某某亲自接产,为施某某出具施某某的《预防接种证》及《出生医学证明》。

襄阳市卫健委认为,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据此,襄阳市卫健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界面新闻查询发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件的,由县级以上⼈民政府卫⽣⾏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政处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则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襄阳健桥医院前身系襄阳102医院,原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职工医院。2011年,襄阳102医院完成改制成为一家民营医院,床位近200张,为一家集妇科、产科、儿科、内科、外科等科室的综合性医院。2017年,正式更名为襄阳健桥医院。

此前11月6日,上官正义在社交平台公开发文表示,经过一年多的暗访,发现健桥医院院长叶某芝勾结多地中介团伙,贩卖出生证明、疫苗本等。上官正义称,这些贩卖出去的出生医学证明“真实可查”,有的是给被拐卖的孩子,有的是给代孕的孩子,有的是给弃婴,且男女婴成交价格均在10万元以上。

对此,襄阳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通报称,11月6日,网民举报襄阳健桥医院(襄城区陈侯巷169号,民营,法定代表人叶某芝,女,55岁)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等问题后,襄阳市立即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各工作组负责人,市公安、卫健、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从严从快、依法依规开展问题调查、案件侦办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截至11月12日,叶某芝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另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调查侦办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此外,卫健部门已依法吊销叶某芝的《医师执业证书》、刘某静的《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涉案医务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开展;已依法取消健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格。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违纪违法问题迅速开展调查,已对13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

襄阳市人民政府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抓紧案件侦办,深挖彻查,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卫健行业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彻查失职失责行为和背后腐败问题,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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