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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254亿元 陈发树和云南白药终于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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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254亿元 陈发树和云南白药终于在一起了

12月30日,云南白药复牌首日涨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白药控股)混改方案终于敲定,而陈发树孜孜不倦的“追求”似乎也终于得到了回报。

12月29日晚间,云南白药(000538.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新华都,新华都拟向白药控股增资约人民币254亿元。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白药控股的股权结构将由云南省国资委持有其100%股权变更为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各持有其50%股权,白药控股仍持有云南白药41.52%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次白药控股混改亮点颇多。首先是有别于大多数国企混改中民营资本占少数股权进行财务投资的案例,此次方案中,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各自占到了50%的股权结构比例。云南白药三季报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新华都持有云南白药3.39%股权,陈发树持股0.86%,此次增资通过后,陈发树及其旗下新华都将直接及间接控制云南白药25%的股份,从而一举超越云南省国资委对上市公司间接所持有的20.76%的持股比例。

对此,云南白药表示,本次控股股东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助于该公司进一步调整体制,激活机制,建立市场化的公司治理体系。有利于公司在完全竞争化的市场环境中快速做出决策,应对市场调整,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力及资源整合能力有望提高。有业内人士也就此评价道,混改不仅能够让云南白药获得较大资金,扩大自身产品线,帮助国有企业获得更好的管理,同时也可以使云南白药借助新华都商超渠道拓展销售渠道。但也有分析表示,此次混改的股权双方各占50%的股权结构会影响到企业的决策权,混改后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是此后双方所必须面对的。

此外,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同意自《股权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年内,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任何股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白药控股股权(不含股权质押)。长达六年的股权锁定期,在此前的资本市场上颇为罕见。同时,协议还特别约定,除通过白药控股间接持有云南白药的股份外,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集团及其各自的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可实际支配的云南白药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达到或超过云南白药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虽然在上述多个关键方面进行了约定,但此次增资仍存有的一大不确定因素就是尚需取得商务部对本次增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批准。

公开资料显示,新华都集团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12亿元,净利润近6.17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净利润近16.6亿元。虽然业绩平稳,但豪掷253.7亿元对于新华都集团而言也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是集团自己的上市公司——新华都(002264.SZ)2015年还亏损了3.73亿元,近年处于“一年饥一年饱”的状态下,耗巨资参与其它上市公司混改,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也将引发后续关注。

新华都集团成立于1997年底,注册资金1.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福建人陈发树,集团经营范围以百货、超市为主,并投资参股工程机械、房地产、矿业等行业。

此次增资堪称陈发树这位昔日福建首富与云南白药间的再续“前缘”。资料显示,2009年,为响应相关部门“烟草企业退出非烟投资”的要求,云南白药第二大股东红塔集团与陈发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发树以22亿元收购红塔集团持有的云南白药约658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2%。但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股权却迟迟未能完成过户。2011年12月份,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起诉红塔集团。

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协议未获得国资管理机构批准,因此法院不支持陈发树要求红塔履行协议的请求。陈发树不服判决结果,于2013年2月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红塔集团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发树返还22亿元本金及利息;驳回陈发树追讨股权等诉讼请求。就此陈发树失去了云南白药的股权,拿回了本金和利息。不过,陈发树对于云南白药依然钟爱,2015年二季度,他携旗下新华都实业杀入云南白药前十大股东名单,二者合计持股也排在云南白药第四大股东之位。

12月30日,云南白药复牌首日涨停,股价76.15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云南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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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白药:一季度归母净利润17.02亿元,同比增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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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254亿元 陈发树和云南白药终于在一起了

12月30日,云南白药复牌首日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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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白药控股)混改方案终于敲定,而陈发树孜孜不倦的“追求”似乎也终于得到了回报。

12月29日晚间,云南白药(000538.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新华都,新华都拟向白药控股增资约人民币254亿元。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白药控股的股权结构将由云南省国资委持有其100%股权变更为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各持有其50%股权,白药控股仍持有云南白药41.52%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次白药控股混改亮点颇多。首先是有别于大多数国企混改中民营资本占少数股权进行财务投资的案例,此次方案中,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各自占到了50%的股权结构比例。云南白药三季报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新华都持有云南白药3.39%股权,陈发树持股0.86%,此次增资通过后,陈发树及其旗下新华都将直接及间接控制云南白药25%的股份,从而一举超越云南省国资委对上市公司间接所持有的20.76%的持股比例。

对此,云南白药表示,本次控股股东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助于该公司进一步调整体制,激活机制,建立市场化的公司治理体系。有利于公司在完全竞争化的市场环境中快速做出决策,应对市场调整,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力及资源整合能力有望提高。有业内人士也就此评价道,混改不仅能够让云南白药获得较大资金,扩大自身产品线,帮助国有企业获得更好的管理,同时也可以使云南白药借助新华都商超渠道拓展销售渠道。但也有分析表示,此次混改的股权双方各占50%的股权结构会影响到企业的决策权,混改后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是此后双方所必须面对的。

此外,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同意自《股权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年内,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任何股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白药控股股权(不含股权质押)。长达六年的股权锁定期,在此前的资本市场上颇为罕见。同时,协议还特别约定,除通过白药控股间接持有云南白药的股份外,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集团及其各自的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可实际支配的云南白药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达到或超过云南白药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虽然在上述多个关键方面进行了约定,但此次增资仍存有的一大不确定因素就是尚需取得商务部对本次增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批准。

公开资料显示,新华都集团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12亿元,净利润近6.17亿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净利润近16.6亿元。虽然业绩平稳,但豪掷253.7亿元对于新华都集团而言也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是集团自己的上市公司——新华都(002264.SZ)2015年还亏损了3.73亿元,近年处于“一年饥一年饱”的状态下,耗巨资参与其它上市公司混改,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也将引发后续关注。

新华都集团成立于1997年底,注册资金1.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福建人陈发树,集团经营范围以百货、超市为主,并投资参股工程机械、房地产、矿业等行业。

此次增资堪称陈发树这位昔日福建首富与云南白药间的再续“前缘”。资料显示,2009年,为响应相关部门“烟草企业退出非烟投资”的要求,云南白药第二大股东红塔集团与陈发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发树以22亿元收购红塔集团持有的云南白药约658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2%。但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股权却迟迟未能完成过户。2011年12月份,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起诉红塔集团。

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协议未获得国资管理机构批准,因此法院不支持陈发树要求红塔履行协议的请求。陈发树不服判决结果,于2013年2月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红塔集团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发树返还22亿元本金及利息;驳回陈发树追讨股权等诉讼请求。就此陈发树失去了云南白药的股权,拿回了本金和利息。不过,陈发树对于云南白药依然钟爱,2015年二季度,他携旗下新华都实业杀入云南白药前十大股东名单,二者合计持股也排在云南白药第四大股东之位。

12月30日,云南白药复牌首日涨停,股价7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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