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11月29日公告,在大亚湾取得项目用地情况下,考虑到公司已在惠州深耕发展多年,且已建成溶剂项目,可形成电池化学品一体化布局,大幅缩短关键原材料运输距离,降低运营成本;同时在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实施电子化学品项目,可依托惠州基地现有管理及生产团队,有助于项目顺利建设和后期运营。因此,从产业一体化、运输成本及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综合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投资建设珠海项目,以集中资源建设惠州宙邦四期电子化学品项目。
截至目前,珠海项目已投入资金7150.09万元,主要为购买土地支出和项目其他前期费用。珠海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积极与当地政府协商土地退还及土地款退款工作。
公司先前公告,董事会同意以全资子公司珠海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珠海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