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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公安部再次公布网络暴力典型案件,“法不责众”或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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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公安部再次公布网络暴力典型案件,“法不责众”或将成为历史

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力度铲除网暴滋生土壤,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近年来,网络暴力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日益增加的网络暴力事件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最近,公安部公布了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10起典型案例,引发关注。

“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一案的代理人郑晶晶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公安部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是继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暨典型案例后,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例的再一次公布。其频率之高,足见司法机关高度重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工作。

网络暴力,即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言语攻击、人身威胁、虚假信息传播等行为,其危害性在于易于传播和匿名性,使得受害者往往难以追踪侵害者并维护自身权利。

2020年7月,杭州两名男子偷拍一名取快递的女子,并在网络上散布有关其出轨的虚假信息,造成了巨大社会影响,导致该女子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引发广泛讨论。当事人随后提起刑事自诉,后转为公诉案件。最终,此案两被告人郎某和何某被控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郑晶晶说,此案获得广泛关注后,她接到许多类似事件当事人的咨询。近年来,她累计咨询和代理过的网络暴力相关案件达20余件,其中女性受害者的数量占压倒性比例,大约占9成。

为了应对网络暴力的挑战,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颁布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网络用户和其他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今年9月25日,前述三部门又发布《意见》暨典型案例。

在法律层面,网络暴力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违法犯罪类型,而是包括多种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在回答有关记者提问时指出,《意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网络暴力的不同表现,对各种网络暴力行为的性质认定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具体包括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等,既为执法办案实践提供具体指引,又为在网络空间发布信息明确行为边界,既震慑违法犯罪,又引导广大网民自觉守法。

郑晶晶针对《意见》发布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意见》中提出的几个重要方面,包括强化网络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以及增加针对网络服务者的相关条款。这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准确把握和应对网络暴力行为,特别是在防治和减少类似事件发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她还提到,《意见》的出台对于改善网络环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深远影响。她期待《意见》能够有效地打击网络暴力犯罪,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并进一步强调了法律在网络人格权纠纷中的事前和事中救济作用。

最新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涵盖了侮辱、诽谤、寻衅滋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多个罪名,其中包括刑事犯罪和行政违法。其中一些案件情节,已经超出了过去人们对网络暴力的认知。

比如,四川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接受他人雇佣后,采取曝光隐私信息、电话短信“轰炸”、冒名填写器官捐赠信息、发送虚假内容举报信、线下邮寄花圈纸钱、制作发布丑化图片等手段对受害人实施网络暴力,逼迫受害人拍摄道歉视频或书写道歉信,造成多名未成年受害人不同程度患上抑郁,甚至产生自杀倾向。

郑晶晶表示,网络暴力并不是直接侵害人身,但对人的精神伤害不容轻视。公安部发布的这10起案件均以互联网为手段,范围广、影响大,引发大量网民传播炒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10起案件中前8起案件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危害后果更为严重甚至造成被害人自杀身亡的结果,构成刑事犯罪,后两起行为人则仅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刑事犯罪,既包含刑事犯罪又包含行政违法,且涉及侮辱、诽谤、寻衅滋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案由,十分具有典型意义。

公安部表示,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力度铲除网暴滋生土壤,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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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公安部再次公布网络暴力典型案件,“法不责众”或将成为历史

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力度铲除网暴滋生土壤,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近年来,网络暴力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日益增加的网络暴力事件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最近,公安部公布了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10起典型案例,引发关注。

“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一案的代理人郑晶晶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公安部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是继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暨典型案例后,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例的再一次公布。其频率之高,足见司法机关高度重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工作。

网络暴力,即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言语攻击、人身威胁、虚假信息传播等行为,其危害性在于易于传播和匿名性,使得受害者往往难以追踪侵害者并维护自身权利。

2020年7月,杭州两名男子偷拍一名取快递的女子,并在网络上散布有关其出轨的虚假信息,造成了巨大社会影响,导致该女子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引发广泛讨论。当事人随后提起刑事自诉,后转为公诉案件。最终,此案两被告人郎某和何某被控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郑晶晶说,此案获得广泛关注后,她接到许多类似事件当事人的咨询。近年来,她累计咨询和代理过的网络暴力相关案件达20余件,其中女性受害者的数量占压倒性比例,大约占9成。

为了应对网络暴力的挑战,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颁布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网络用户和其他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今年9月25日,前述三部门又发布《意见》暨典型案例。

在法律层面,网络暴力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违法犯罪类型,而是包括多种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在回答有关记者提问时指出,《意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网络暴力的不同表现,对各种网络暴力行为的性质认定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具体包括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等,既为执法办案实践提供具体指引,又为在网络空间发布信息明确行为边界,既震慑违法犯罪,又引导广大网民自觉守法。

郑晶晶针对《意见》发布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意见》中提出的几个重要方面,包括强化网络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以及增加针对网络服务者的相关条款。这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准确把握和应对网络暴力行为,特别是在防治和减少类似事件发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她还提到,《意见》的出台对于改善网络环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深远影响。她期待《意见》能够有效地打击网络暴力犯罪,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并进一步强调了法律在网络人格权纠纷中的事前和事中救济作用。

最新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涵盖了侮辱、诽谤、寻衅滋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多个罪名,其中包括刑事犯罪和行政违法。其中一些案件情节,已经超出了过去人们对网络暴力的认知。

比如,四川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接受他人雇佣后,采取曝光隐私信息、电话短信“轰炸”、冒名填写器官捐赠信息、发送虚假内容举报信、线下邮寄花圈纸钱、制作发布丑化图片等手段对受害人实施网络暴力,逼迫受害人拍摄道歉视频或书写道歉信,造成多名未成年受害人不同程度患上抑郁,甚至产生自杀倾向。

郑晶晶表示,网络暴力并不是直接侵害人身,但对人的精神伤害不容轻视。公安部发布的这10起案件均以互联网为手段,范围广、影响大,引发大量网民传播炒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10起案件中前8起案件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危害后果更为严重甚至造成被害人自杀身亡的结果,构成刑事犯罪,后两起行为人则仅受到行政处罚不构成刑事犯罪,既包含刑事犯罪又包含行政违法,且涉及侮辱、诽谤、寻衅滋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案由,十分具有典型意义。

公安部表示,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力度铲除网暴滋生土壤,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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