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目前,我国手机、计算机、彩电等主要电子产品年产量超过20亿台,每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超过2亿台,重量超过500万吨,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废弃大国。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兼具资源性与环境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如回收处理不规范,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和伤害。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大量的铁、铜、铝、塑料及稀贵金属等再生资源,对其规范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可有效解决我国资源与环境的瓶颈问题。
2015年7月,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和科技部曾联合发文,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中实施责任延伸试点。
据工信部网站介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纳、有效推动电器电子产品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引导产品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从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主要任务在于建立回收体系、推动资源化利用以及开展协同创新。2016年1月11日,工信部公式了首批试点名单,长虹、格力、TCL、联想、华为等15家企业名列其中。
鉴于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将有关经验做法进行复制和推广。该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方案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企业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加强信息公开。
为此,政府部门将加强对4类生产企业的信用评价。建立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建立4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并率先在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第三方信用认证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定期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情况报告。
同时,将加快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适时制定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暂行办法、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产品生态设计、回收利用、信息公开等方面标准规范,支持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领域的团体标准。开展生态设计标准化试点。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将生态设计产品、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纳入其中。
方案要求对开展试点的地区和相关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同时,也将严格执法监管。
推行方案指出,相关政府部门将开展再生资源集散地专项整治,取缔非法回收站点。加强对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对铅酸蓄电池等特殊品种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处置达不到环境排放标准和安全标准的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建立定期巡视和抽查制度,持续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和非法拆解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还明确了各部委的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2017年,北京市将率先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上海市将率先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相关行业联盟将开展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回收利用联盟试点,环保部牵头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商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完成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范报废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制度;制定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根据方案,相关部委应在2017年底前提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制度方案。
方案要求,2018年相关部委应完成制定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确定特定品种的国家回收利用目标;加快建立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2019年应完成建设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信用信息采集系统,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指引;实施绿色采购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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