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门户网站显示,安徽证监局对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徽商期货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互联网营销活动事前内容审核、事中合规管控不到位;交易咨询业务产品设计、销售环节风险管控不到位;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管理职责履行不规范,对外担任投资顾问留痕不完整。二是部分信息系统性能、容量压力测试不充分,运维管理不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18号)第十三条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徽商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安徽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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