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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丝路新能源子公司入局 东方银星数年“内斗”再生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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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丝路新能源子公司入局 东方银星数年“内斗”再生变数

此次交易的溢价率接近100%,将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晋中东鑫带来超过10亿元的收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困扰东方银星(600753.SH)数年的股权之争再生变数。

1月9日晚间,东方银星股东晋中东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720,000股转让给招商丝路新能源子公司招新能源。本次双方协商确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71.6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2亿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招新能源将持有东方银星30,72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晋中东鑫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缩减为10,240,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招新能源是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丝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注册资本2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电力设备安装等。丝路新能源则是央企招商局集团旗下新能源产业公司,主营太阳能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以东方银星最近一个交易日(2016年12月30日)收盘价36.1元计算,此次交易的溢价率接近100%,将为晋中东鑫带来超过10亿元的收益。对于如此高溢价,公告指出,招新能源将通过持股,对东方银星的业务、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进行战略调整,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同时运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优质资源,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也将使东方银星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公告指出,鉴于公司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以及相关股东属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公司暂时无法确定新的实际控制人,这也让东方银星久拖不决的股权之争再次留下悬念。此次交易前,第一大股东晋中东鑫持股比例为32%,豫商集团和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合计持股达31%,双方仅有1%的微小持股差距。

耐人寻味的是,双方在转让过渡期内的有关事项安排中明确规定,在晋中东鑫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申请提交的当日,晋中东鑫将其所持有的其余上市公司股份中的766万股即总股本的5.98%表决权不可撤消地委托招新能源行使。这意味着,虽然转让完成后招新能源24.00%的持股比例少于豫商集团和上海杰宇合计31%的持股比例,但其投票权却可到达29.98%,与豫商集团和上海杰宇之间的差距甚为微小。

2013年以来,东方银星内部围绕股权已开展数轮“厮杀”,举牌、增持、反对票、结一致行动人、诉讼、刑侦等均派上用场,俨然一场场资本大戏。资料显示,东方银星原为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上市,为国有控股企业。2003年,重庆民企银星集团入主ST冰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大明,此后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主业由冰柜转向房地产,2007年,ST冰熊更名东方银星。

2013年5月至8月,豫商集团以争夺控制权的姿态接连举牌东方银星,短短三个月时间,持股量已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20%。期间,豫商集团投资总部总经理乐梅洲曾直言不讳地对媒体表示,豫商集团的增持就是为了争夺话语权,硝烟味十足。面对来势汹汹的豫商集团,银星集团采取迅速增持和结成一致行动人的手段牢牢守住股权优势。此后双方展开拉锯战,数轮增持使得2014年成为双方“战况”最为胶着的一年,持股比例一度均达到29.9999%,直逼30%要约红线。由于内部纷争,东方银星多次筹划重组也均无功而返。

此后的转折点出现在2015年8月,晋中东鑫受让银星集团所持有的东方银星20.93%股份,标志着银星集团以退出的方式结束了与豫商集团间的纷争。但围绕东方银星控制权的争夺却并未随之落下帷幕,晋中东鑫代替银星集团延续了此前的戏码,通过数次增持将对东方银星的持股比例提至32%,从而成为了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尽管如此,第二大股东豫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以巨大的话语权左右着公司的内部治理,并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否决了东方银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通过。

近年来东方银星内斗严重,对公司业绩造成了严重影响。财报数据显示,东方银星2013年至2015年和2016年第三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43.7万元、35.7万元、3861.3万元和-446.8万元,扣非后则为-71.6万元、-129.4万元、-456.0万元和-515.1万元。有分析称该公司早已沦为空壳,内斗的焦点也正在于对壳资源的争夺。但随着豫商集团实际控制人已拿到了上市公司匹凸匹的控股权,以及此次的交易,也都为东方银星未来的走向平添了更多变数。

东方银星9日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3日起将连续停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庚星股份

  • 因未及时履行披露,庚星股份(600753.SH)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警示
  • 庚星股份: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所持34.71%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拍卖,可能导致公司实控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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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丝路新能源子公司入局 东方银星数年“内斗”再生变数

此次交易的溢价率接近100%,将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晋中东鑫带来超过10亿元的收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困扰东方银星(600753.SH)数年的股权之争再生变数。

1月9日晚间,东方银星股东晋中东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720,000股转让给招商丝路新能源子公司招新能源。本次双方协商确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71.6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2亿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招新能源将持有东方银星30,72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晋中东鑫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缩减为10,240,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招新能源是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丝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注册资本2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电力设备安装等。丝路新能源则是央企招商局集团旗下新能源产业公司,主营太阳能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以东方银星最近一个交易日(2016年12月30日)收盘价36.1元计算,此次交易的溢价率接近100%,将为晋中东鑫带来超过10亿元的收益。对于如此高溢价,公告指出,招新能源将通过持股,对东方银星的业务、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进行战略调整,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同时运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优质资源,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也将使东方银星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公告指出,鉴于公司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以及相关股东属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公司暂时无法确定新的实际控制人,这也让东方银星久拖不决的股权之争再次留下悬念。此次交易前,第一大股东晋中东鑫持股比例为32%,豫商集团和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合计持股达31%,双方仅有1%的微小持股差距。

耐人寻味的是,双方在转让过渡期内的有关事项安排中明确规定,在晋中东鑫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申请提交的当日,晋中东鑫将其所持有的其余上市公司股份中的766万股即总股本的5.98%表决权不可撤消地委托招新能源行使。这意味着,虽然转让完成后招新能源24.00%的持股比例少于豫商集团和上海杰宇合计31%的持股比例,但其投票权却可到达29.98%,与豫商集团和上海杰宇之间的差距甚为微小。

2013年以来,东方银星内部围绕股权已开展数轮“厮杀”,举牌、增持、反对票、结一致行动人、诉讼、刑侦等均派上用场,俨然一场场资本大戏。资料显示,东方银星原为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上市,为国有控股企业。2003年,重庆民企银星集团入主ST冰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大明,此后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主业由冰柜转向房地产,2007年,ST冰熊更名东方银星。

2013年5月至8月,豫商集团以争夺控制权的姿态接连举牌东方银星,短短三个月时间,持股量已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20%。期间,豫商集团投资总部总经理乐梅洲曾直言不讳地对媒体表示,豫商集团的增持就是为了争夺话语权,硝烟味十足。面对来势汹汹的豫商集团,银星集团采取迅速增持和结成一致行动人的手段牢牢守住股权优势。此后双方展开拉锯战,数轮增持使得2014年成为双方“战况”最为胶着的一年,持股比例一度均达到29.9999%,直逼30%要约红线。由于内部纷争,东方银星多次筹划重组也均无功而返。

此后的转折点出现在2015年8月,晋中东鑫受让银星集团所持有的东方银星20.93%股份,标志着银星集团以退出的方式结束了与豫商集团间的纷争。但围绕东方银星控制权的争夺却并未随之落下帷幕,晋中东鑫代替银星集团延续了此前的戏码,通过数次增持将对东方银星的持股比例提至32%,从而成为了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尽管如此,第二大股东豫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以巨大的话语权左右着公司的内部治理,并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否决了东方银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通过。

近年来东方银星内斗严重,对公司业绩造成了严重影响。财报数据显示,东方银星2013年至2015年和2016年第三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43.7万元、35.7万元、3861.3万元和-446.8万元,扣非后则为-71.6万元、-129.4万元、-456.0万元和-515.1万元。有分析称该公司早已沦为空壳,内斗的焦点也正在于对壳资源的争夺。但随着豫商集团实际控制人已拿到了上市公司匹凸匹的控股权,以及此次的交易,也都为东方银星未来的走向平添了更多变数。

东方银星9日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3日起将连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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