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控股股东拟30.06亿元转让18.43%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

新湖中宝1月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兴力向衢州智宝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5.68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3%),转让价款合计30.06亿元,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新湖集团和恒兴力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63.08%,完成上述股份转让需新湖集团、恒兴力对部分质押股份做出解质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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