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樊金豹、渠道经理秦少剑因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一条,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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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樊金豹、渠道经理秦少剑因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直接责任,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樊金豹、渠道经理秦少剑因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一条,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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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樊金豹、渠道经理秦少剑因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直接责任,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4/01/09 12:05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樊金豹、渠道经理秦少剑因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一条,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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