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弹财经
1月13日消息,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1月12日的上市委会议上未获得通过。
该公司在2023年3月2日递交了上市申请,同年3月10日获得首轮上市审核问询,今年1月5日,该公司递交了上会稿。但可惜他们并未成功过会。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胜华波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有3个: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历史内控不规范情形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不当控制风险,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结构、客户对象、期后回款、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差异、应收账款周转率及账龄等,说明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和坏账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与骞顺贸易、瑞安万顺、昆山爱国者之间存在的资金往来情况,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据胜华波的上会稿显示,该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多项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第一项是转贷情况,为应对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问题,子公司安徽胜华波存在通过供应商瑞安市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转贷情形。第二项不规范是个人卡代收代付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个别实际控制人亲属、个别员工及亲属个人卡代收废料款、改装电机货款,以及代发部分员工薪酬、代付部分报销费用的情形。
此外,该公司的子公司滁州博大还曾因安全生产问题两次遭到行政处罚。一次是2022年7月,滁州博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最终在同年9月遭到滁州市应急管理局7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滁州博大又因为(1)铝屑金属贮存环节未落实通风、氢气检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照明灯不防爆;(2)抛丸除尘器未见泄爆等措施;(3)铝件砂光无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措施,被处以4.6万元的罚款。
胜华波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座椅电机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在汽车雨刮器总成方面的客户包括上汽集团、中国一汽、东风集团、广汽集团、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在汽车座椅电机产品方面的客户包括佛吉亚、麦格纳、安道拓、李尔、飞适等。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该公司的营收分别是19.281亿元、25.085亿元、31.936亿元、17.4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分别是1.923亿元、2.102亿元、3.855亿元、2.156亿元。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上胜、王上华和王少波,他们三人在上市前直接、间接控制公司100%的股份。其中王上胜为公司的董事长。
该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9.021亿元,分别用于投资年产450万套雨刮器扩容项目、年产1500万台座椅电机扩容项目、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雨刮器总成关键零部件智能化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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