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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漏洞亟待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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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漏洞亟待填补

翻看国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定,都是散落在各个具体条款中,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监管体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4年1月24日下午,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央视新闻报道称,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这是近期发生的又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是又一起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

年关岁末,每次看到类似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总是令人痛心不已。火灾为何发生?又为何造成如此重大伤亡?当地已初步查明,起火部位在地下一层,当时正在进行冷库装修,因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造成起火,后火势太大无法及时扑灭,浓烟通过楼道涌入至二楼,二楼是培训机构和宾馆,受困群众主要是参加“专升本”培训的学生和住宿旅客。

媒体报道显示,火灾发生后,现场周围浓烟弥漫,该临街建筑逃生设施也不健全,一些二楼的被困者未能及时疏散,只能选择在烟雾中纵身跳下。如此场面,令人泪目。

长期以来,人员密集场所都应是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这类场所通常人口数量较多,而同时人们的活动范围又比较有限,空间内各种设施集中,火灾荷载高、用火用电频繁,比较容易累积诱发火灾的隐患,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大规模的群死群伤事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上一些新经营业态和服务场所不断涌现,比如网吧、剧本娱乐、教育培训机构等,它们通常设立在学校和居民区附近,周边经营业态复杂,普遍存在“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现象,并往往内部人员高度集中,封闭性较高。不论是发现火灾隐患,还是发生火灾后人员逃生,这类机构都比一般场所面临的安全风险更大。

这时候,本应强调加强对相关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确实尚存漏洞,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也缺乏健全的专业监督管理机制。

翻看国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定,都是散落在各个具体条款中,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监管体系。尤其是密室逃脱、剧本娱乐等新业态人员聚集的场所,兴起时间较短,此前有关部门只是对某个行业出台消防安全规定,尚未能形成全面的制度实施和监管体系。加之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这类场所逃生通道缺失、消防设备老化维修不及时等现象非常普遍,不仅是专业的火灾报警等设备,即便是最简单的灭火器等往往都配备不齐。

其实,国家一直在强调健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制度。此前在2023年11月,国家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曾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要制定出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国家标准,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对尚未明确职责的新业态新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联合文旅、教育、商务等部门明确剧本娱乐、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1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在国家应急指挥总部调度全国安全防范工作时指出,近期各类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在安全防范工作上存在未深刻吸取教训、屡屡重蹈覆辙,重效益轻安全、突破底线红线,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突出等问题。这次会议还强调,各地要结合近期事故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

不得不说,新余这次火灾事故确实暴露了消防安全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在严峻的安全形势下,消防检查抱怨力不从心,或者不作为、走过场,都会从客观上加大火灾隐患的发现和处置难度。无论是商业机构从业者,还是政府相关部门,都应该慎之又慎,对消防安全极度重视,要以万无一失的标准追求消防安全绝对化,丝毫不能掉以轻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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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国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定,都是散落在各个具体条款中,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监管体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4年1月24日下午,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央视新闻报道称,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这是近期发生的又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是又一起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

年关岁末,每次看到类似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总是令人痛心不已。火灾为何发生?又为何造成如此重大伤亡?当地已初步查明,起火部位在地下一层,当时正在进行冷库装修,因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造成起火,后火势太大无法及时扑灭,浓烟通过楼道涌入至二楼,二楼是培训机构和宾馆,受困群众主要是参加“专升本”培训的学生和住宿旅客。

媒体报道显示,火灾发生后,现场周围浓烟弥漫,该临街建筑逃生设施也不健全,一些二楼的被困者未能及时疏散,只能选择在烟雾中纵身跳下。如此场面,令人泪目。

长期以来,人员密集场所都应是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这类场所通常人口数量较多,而同时人们的活动范围又比较有限,空间内各种设施集中,火灾荷载高、用火用电频繁,比较容易累积诱发火灾的隐患,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大规模的群死群伤事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上一些新经营业态和服务场所不断涌现,比如网吧、剧本娱乐、教育培训机构等,它们通常设立在学校和居民区附近,周边经营业态复杂,普遍存在“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现象,并往往内部人员高度集中,封闭性较高。不论是发现火灾隐患,还是发生火灾后人员逃生,这类机构都比一般场所面临的安全风险更大。

这时候,本应强调加强对相关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确实尚存漏洞,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也缺乏健全的专业监督管理机制。

翻看国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定,都是散落在各个具体条款中,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监管体系。尤其是密室逃脱、剧本娱乐等新业态人员聚集的场所,兴起时间较短,此前有关部门只是对某个行业出台消防安全规定,尚未能形成全面的制度实施和监管体系。加之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这类场所逃生通道缺失、消防设备老化维修不及时等现象非常普遍,不仅是专业的火灾报警等设备,即便是最简单的灭火器等往往都配备不齐。

其实,国家一直在强调健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制度。此前在2023年11月,国家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曾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要制定出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国家标准,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对尚未明确职责的新业态新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联合文旅、教育、商务等部门明确剧本娱乐、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1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在国家应急指挥总部调度全国安全防范工作时指出,近期各类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在安全防范工作上存在未深刻吸取教训、屡屡重蹈覆辙,重效益轻安全、突破底线红线,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突出等问题。这次会议还强调,各地要结合近期事故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

不得不说,新余这次火灾事故确实暴露了消防安全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在严峻的安全形势下,消防检查抱怨力不从心,或者不作为、走过场,都会从客观上加大火灾隐患的发现和处置难度。无论是商业机构从业者,还是政府相关部门,都应该慎之又慎,对消防安全极度重视,要以万无一失的标准追求消防安全绝对化,丝毫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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