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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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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司法部就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作出部署安排。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4年2月1日,界面新闻从司法部获悉,日前,司法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法律援助机构聚焦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法律服务需求,精准服务新就业群体,同时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司法部就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作出部署安排。通知强调,做好进城务工人员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等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等紧急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通知要求,要加强普法宣传,拓宽服务渠道,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线上线下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设农民工话务专席,专业解答追索劳动报酬等问题。

此外,要做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工作,收集欠薪线索、解答留言咨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据统计,2023年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助力农民工维权讨薪,共涉及农民工7万余人,涉及金额13亿元。

为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发布2个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行政复议指导案例。2022年12月26日,十堰市司法局收到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该公司不服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要求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书》,请求撤销该处理决定。

该建设工程公司将其承建的十堰市xx大厦项目的土建劳务作业分包给某建筑劳务公司,之后又由曾某承包了该土建劳务中的木工劳务,农民工金某、张某等11人受曾某的雇请在该项目工地上工作。案涉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金某、张某等11人工资共计471830元。

农民工金某、张某以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市人社局进行投诉,市人社局经过调查认定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方。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市人社局经过调查后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公司不服,故而提出复议申请。

为了让农民工兄弟能够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不让他们因“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白忙活”而失望,十堰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对市人社局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意见和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经过详细研究论证,于2023年2月依法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了申请人建设工程公司有责任先行清偿11名农民工的47万余元工资。

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司法局依法行政复议助力农民工成功讨薪一案中,涉及100多名农民工200余万元工资。2021年10月,东西湖区司法局收到了上海某单位不服东西湖区人社局《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在综合审查之后,东西湖区司法局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经批准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区人社局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及时送达争议双方。

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最终说服了申请人,在收到复议决定后,申请人没有再行起诉,及时按决定要求将欠薪数额转到了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中,由街道工作人员核实后,一一发放给了农民工。一场时间跨度三年的讨薪行动至此画上句号,农民工终于讨回工资,行政复议也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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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司法部就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作出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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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4年2月1日,界面新闻从司法部获悉,日前,司法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法律援助机构聚焦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法律服务需求,精准服务新就业群体,同时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职能作用,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司法部就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作出部署安排。通知强调,做好进城务工人员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等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等紧急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通知要求,要加强普法宣传,拓宽服务渠道,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线上线下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设农民工话务专席,专业解答追索劳动报酬等问题。

此外,要做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工作,收集欠薪线索、解答留言咨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据统计,2023年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助力农民工维权讨薪,共涉及农民工7万余人,涉及金额13亿元。

为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发布2个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行政复议指导案例。2022年12月26日,十堰市司法局收到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该公司不服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要求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书》,请求撤销该处理决定。

该建设工程公司将其承建的十堰市xx大厦项目的土建劳务作业分包给某建筑劳务公司,之后又由曾某承包了该土建劳务中的木工劳务,农民工金某、张某等11人受曾某的雇请在该项目工地上工作。案涉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金某、张某等11人工资共计471830元。

农民工金某、张某以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市人社局进行投诉,市人社局经过调查认定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方。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市人社局经过调查后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的规定,对该建设工程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公司不服,故而提出复议申请。

为了让农民工兄弟能够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不让他们因“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白忙活”而失望,十堰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对市人社局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意见和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经过详细研究论证,于2023年2月依法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了申请人建设工程公司有责任先行清偿11名农民工的47万余元工资。

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司法局依法行政复议助力农民工成功讨薪一案中,涉及100多名农民工200余万元工资。2021年10月,东西湖区司法局收到了上海某单位不服东西湖区人社局《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在综合审查之后,东西湖区司法局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经批准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区人社局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及时送达争议双方。

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最终说服了申请人,在收到复议决定后,申请人没有再行起诉,及时按决定要求将欠薪数额转到了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中,由街道工作人员核实后,一一发放给了农民工。一场时间跨度三年的讨薪行动至此画上句号,农民工终于讨回工资,行政复议也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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