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收关注函,被要求说明本次交易价格是否存在炒作股价、规避退市的情形

深交所2月5日就洪涛股份控股股东转让4.58%公司股份暨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向公司发出关注函。2月4日晚间,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于1月31日与深圳招金金属、海南招金矿业及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深圳招金金属与海南招金矿业拟合计受让刘年新持有的8040.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8%。刘年新持有公司股份中部分存在质押情况,质押股数为3.1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8%)。

刘年新共持有公司3.21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1%,其中质押股份占比96.55%。公司被要求结合《框架协议》涉及交易的具体背景、筹划过程、刘年新减持股份的限制、转让股份比例的考量因素、后续股份转让的具体安排等,说明本次刘年新向深圳招金金属及海南招金矿业转让公司股份的原因,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是否审慎,该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截至2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9元。公告显示,本次协议拟转让股份的交易价格为1.52元,高于前述收盘价的39.45%。公司被要求说明本次交易价格确认的合理性及公允性,是否存在炒作股价、规避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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