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2月7日公告,公司拟与宁夏信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宁夏信广和”)股东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宁东投资”)、烟台康舜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烟台康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分别收购宁东投资、烟台康舜持有的宁夏信广和31.11%、12.3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宁夏信广和43.50%的股权,成为宁夏信广和的控股股东,交易对价为9295.44万元。
泰和新材:拟9295.44万元收购宁夏信广和43.5%股权,实现控股
来源:界面新闻
泰和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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