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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支付15亿元诉讼纠纷暂歇,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已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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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支付15亿元诉讼纠纷暂歇,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已撤诉

对达华智能2023年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将暂告一段落。

(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苗艺伟

2月20日,上市公司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华智能,002512.SZ)公告了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诉卡友支付案的最新进展。

最新发布公告显示,达华智能已经收到了原告方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的撤诉。这意味着,对达华智能2023年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将暂告一段落。

2023年10月,达华智能公告称,其参股30%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友支付”)遭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起诉。该行向卡友支付、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及卡友支付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卡友厦门的负责人上官步燕索赔金额近15亿元。

事涉华夏银行大额支付结算纠纷

具体来看,该案件主要涉及华夏银行厦门分行与卡友支付的支付结算纠纷。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达华智能此前曾公告称2016年8月,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卡友厦门公司”)签订《华夏银行代付业务合作协议书》《特约商户 T+0 结算业务合作协议书》《特约商户 T+0结算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原告为卡友厦门公司特约商户提供 T+0 结算业务,为卡友厦门分公司提供 T+0 垫款资金,卡友厦门公司于 T+0 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T+1)向原告划付等额 T+0 交易的资金用及手续费

双方还约定,若卡友厦门公司未按约定于 T+1 日足额将T+0 交易资金及手续费转入专用账户导致原告无法正常结算的,原告有权要求卡友厦门公司立即补足尚欠的全部未清偿的T+0 结算款及手续费,并根据延误天数和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向卡友厦门公司收取赔偿金。

因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收单机构从事代付业务应全部通过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进行结算,后引入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聚公司”)并使用汇聚公司的备付金账户作为代付通道用开展 T+0 业务,原告分别于 2017 年 12月与卡友厦门公司签订《华夏银行代付易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与汇聚公司签订了《华夏银行代付易业务合作补充协议》。

2018年9月13日,原告停止了前述的 T+0 代付业务,2018年9月12日已发生的交易资金为14.99亿元。

原告以卡友厦门公司未能按时于2018 年9月13 日返还原告代付的14.99亿元交易资金为由,且因卡友厦门公司为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卡友公司承担,要求卡友公司与卡友厦门分公司共同偿还该代付资金。同时,上官步燕作为卡友公司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以及卡友厦门公司的负责人,其滥用卡友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其股东有限责任,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套取原告代付资金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原告作为卡友公司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要求对卡友公司及卡友厦门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起大额结算纠纷也对上市公司净利润造成了较大影响。

2023年12月27日,达华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允价值变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上述案件涉及金额较大,且预计审理周期较长,对卡友支付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能否再次取得经营资质存在重大影响,进而对卡友支付的评估值将造成重大的影响卡友支付此次涉诉事项,诉讼涉及的金额远超卡友支付的市场变现价值。依照谨慎性原则,拟将本公司持有的卡友支付的股权相关投资列支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部分,账面价值减至0元。

因此,达华智能对卡友支付的股权相关投资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影响归母净利润约-3.1亿元,对2023年年度归母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支付牌照变成“烫手山芋”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自2015年卡友支付被达华智能收购30%股权之后,该公司的支付业务一直未有进展,反而在股权转让和展业方面遭遇重大挫折。

2018年,达华智能宣布拟出售卡友支付100%股权给南京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铭朋)。彼时达华智能拥有卡友支付30%股权,而剩余70%股权已经与卡友支付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达华智能与南京铭朋签署了协议,并顺利收到了首付款3.46亿元。

但在2018年7月18日,卡友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退出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并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变更事项管理规定、违规留存银行卡敏感信息、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被合计处罚金额约2582.5万元。

由于业务经营范围大面积缩水、监管政策限制等原因,截至2023630 日,达华智能转让卡友支付100%股份实际上并未成功,反而陷入与交易方——南京铭朋的仲裁纠纷之中。目前,卡友支付的实际经营权仍在南京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中,达华智能却在该交易中因未能完成股权转让,还要支付赔款利息。

对于该交易,达华智能在公告中表示,在南京铭朋实际经营管理期间,卡友支付遭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给卡友支付、公司以及全体股东造成了损失,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南京铭朋的法律责任。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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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支付15亿元诉讼纠纷暂歇,华夏银行厦门分行已撤诉

对达华智能2023年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将暂告一段落。

(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苗艺伟

2月20日,上市公司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华智能,002512.SZ)公告了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诉卡友支付案的最新进展。

最新发布公告显示,达华智能已经收到了原告方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的撤诉。这意味着,对达华智能2023年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将暂告一段落。

2023年10月,达华智能公告称,其参股30%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友支付”)遭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起诉。该行向卡友支付、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及卡友支付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卡友厦门的负责人上官步燕索赔金额近15亿元。

事涉华夏银行大额支付结算纠纷

具体来看,该案件主要涉及华夏银行厦门分行与卡友支付的支付结算纠纷。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达华智能此前曾公告称2016年8月,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简称“卡友厦门公司”)签订《华夏银行代付业务合作协议书》《特约商户 T+0 结算业务合作协议书》《特约商户 T+0结算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原告为卡友厦门公司特约商户提供 T+0 结算业务,为卡友厦门分公司提供 T+0 垫款资金,卡友厦门公司于 T+0 的下一个工作日(即 T+1)向原告划付等额 T+0 交易的资金用及手续费

双方还约定,若卡友厦门公司未按约定于 T+1 日足额将T+0 交易资金及手续费转入专用账户导致原告无法正常结算的,原告有权要求卡友厦门公司立即补足尚欠的全部未清偿的T+0 结算款及手续费,并根据延误天数和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向卡友厦门公司收取赔偿金。

因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收单机构从事代付业务应全部通过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进行结算,后引入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聚公司”)并使用汇聚公司的备付金账户作为代付通道用开展 T+0 业务,原告分别于 2017 年 12月与卡友厦门公司签订《华夏银行代付易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与汇聚公司签订了《华夏银行代付易业务合作补充协议》。

2018年9月13日,原告停止了前述的 T+0 代付业务,2018年9月12日已发生的交易资金为14.99亿元。

原告以卡友厦门公司未能按时于2018 年9月13 日返还原告代付的14.99亿元交易资金为由,且因卡友厦门公司为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卡友公司承担,要求卡友公司与卡友厦门分公司共同偿还该代付资金。同时,上官步燕作为卡友公司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以及卡友厦门公司的负责人,其滥用卡友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其股东有限责任,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套取原告代付资金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原告作为卡友公司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要求对卡友公司及卡友厦门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起大额结算纠纷也对上市公司净利润造成了较大影响。

2023年12月27日,达华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允价值变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上述案件涉及金额较大,且预计审理周期较长,对卡友支付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能否再次取得经营资质存在重大影响,进而对卡友支付的评估值将造成重大的影响卡友支付此次涉诉事项,诉讼涉及的金额远超卡友支付的市场变现价值。依照谨慎性原则,拟将本公司持有的卡友支付的股权相关投资列支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部分,账面价值减至0元。

因此,达华智能对卡友支付的股权相关投资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影响归母净利润约-3.1亿元,对2023年年度归母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支付牌照变成“烫手山芋”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自2015年卡友支付被达华智能收购30%股权之后,该公司的支付业务一直未有进展,反而在股权转让和展业方面遭遇重大挫折。

2018年,达华智能宣布拟出售卡友支付100%股权给南京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铭朋)。彼时达华智能拥有卡友支付30%股权,而剩余70%股权已经与卡友支付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达华智能与南京铭朋签署了协议,并顺利收到了首付款3.46亿元。

但在2018年7月18日,卡友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退出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并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变更事项管理规定、违规留存银行卡敏感信息、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被合计处罚金额约2582.5万元。

由于业务经营范围大面积缩水、监管政策限制等原因,截至2023630 日,达华智能转让卡友支付100%股份实际上并未成功,反而陷入与交易方——南京铭朋的仲裁纠纷之中。目前,卡友支付的实际经营权仍在南京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中,达华智能却在该交易中因未能完成股权转让,还要支付赔款利息。

对于该交易,达华智能在公告中表示,在南京铭朋实际经营管理期间,卡友支付遭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给卡友支付、公司以及全体股东造成了损失,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南京铭朋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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