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界面河北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获悉,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下称:冀中东庞矿)因多项违规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2万元。
文号冀煤安监二罚〔2024〕1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冀中东庞矿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经常维修保养 、未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检查维修、未按规定管理顶帮。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冀中东庞矿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2月1日。
天眼查APP显示,冀中东庞矿行政处罚总金额达到758.4万元;被担保债权总数额为2万元;环保处罚总金额达到108万元。
冀中东庞矿成立于2000年4月,负责人为张建中,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开采与经营、矿山工程承包等。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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