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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实质是骗、内幕交易实质是偷。”证监会重磅回应加大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等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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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实质是骗、内幕交易实质是偷。”证监会重磅回应加大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等话题

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

来源:证监会

界面新闻记者 | 张灵霄

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IPO是否倒查十年、如何加大打击操纵市扬、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先生,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先生出席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

尚无“IPO倒查十年”的安排,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

针对“IPO倒查十年”的市场传闻。严伯进表示,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这方面说法的出现,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

他指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严审核拟上市企业,对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用监管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严伯进指出,证监会系统会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一旦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他进一步指出。

“后续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严伯进称。

重点惩治操纵市场等行为,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人财两空”

“操纵市场实质是骗、内幕交易实质是偷。”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会破坏以价值投资为导向的市场生态,助长打探消息、投机炒作的恶劣风气,形成了脱离基本面“炒差炒烂”的不良现象。

对此,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具体来看,一方面,将重点惩治关键少数。 对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利用其身份职位优势,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对倒拉抬、抢先交易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将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人财两空”。

另一方面,紧盯新型违法案件。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监管盲区。证监会表示,对近期出现部分团伙利用场外个股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纵收益、利用远程操控软件隐藏交易痕迹操纵市场等,目前均已从严查办。证监会已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收网,后续将推动严肃刑事追责。

大数据“紧盯”财务造假行为 ,使违法成本越来越高

就如何进一步打击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李明表示,近些年内证监会在运用大数据比对方面也形成了很多成果,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他表示,与此同时,证监会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同时,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证监会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

此外,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有效通过大数据对比,年报审阅、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多举并进”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李明表示,随着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案件的逐步处理完毕,适用新《证券法》的后续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他还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不枉不纵的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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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实质是骗、内幕交易实质是偷。”证监会重磅回应加大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等话题

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

来源:证监会

界面新闻记者 | 张灵霄

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IPO是否倒查十年、如何加大打击操纵市扬、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先生,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先生出席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

尚无“IPO倒查十年”的安排,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

针对“IPO倒查十年”的市场传闻。严伯进表示,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这方面说法的出现,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

他指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严审核拟上市企业,对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用监管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严伯进指出,证监会系统会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一旦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他进一步指出。

“后续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严伯进称。

重点惩治操纵市场等行为,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人财两空”

“操纵市场实质是骗、内幕交易实质是偷。”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会破坏以价值投资为导向的市场生态,助长打探消息、投机炒作的恶劣风气,形成了脱离基本面“炒差炒烂”的不良现象。

对此,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具体来看,一方面,将重点惩治关键少数。 对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利用其身份职位优势,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对倒拉抬、抢先交易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将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人财两空”。

另一方面,紧盯新型违法案件。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监管盲区。证监会表示,对近期出现部分团伙利用场外个股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纵收益、利用远程操控软件隐藏交易痕迹操纵市场等,目前均已从严查办。证监会已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收网,后续将推动严肃刑事追责。

大数据“紧盯”财务造假行为 ,使违法成本越来越高

就如何进一步打击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李明表示,近些年内证监会在运用大数据比对方面也形成了很多成果,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他表示,与此同时,证监会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同时,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证监会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

此外,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有效通过大数据对比,年报审阅、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多举并进”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李明表示,随着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案件的逐步处理完毕,适用新《证券法》的后续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他还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不枉不纵的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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