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达5%时未按规停止交易公司股票,法尔胜股东张锡良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2月23日下发关于对法尔胜股东张锡良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于2月1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张锡良于2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1414.43万股,增持比例3.37%,累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93%增至5.3%。张锡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交易上市公司股票。

张锡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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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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