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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雷达|安凯特“二进宫”告败:更换保荐人,曾隐瞒股权代持,信披质量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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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雷达|安凯特“二进宫”告败:更换保荐人,曾隐瞒股权代持,信披质量遭质疑

前次申报撤回后收深交所监管函。

图片来源:图虫

界面新闻记者|梁怡

近日,上市“二进宫”的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凯特”)再次告败。

2020630日,安凯特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随后20201119日顺利过会,但202128日便主动撤回。此次沪市主板申报仅回复了一轮审核问询函便铩羽而归。

前次申报安凯特“一查就撤”,事后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并且还“隐瞒”股权代持。而本次申报的信披质量再遭监管质疑。

“一查就撤”,还收监管函

安凯特一直专注于电化学领域,主要从事电解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6亿元、2.89亿元、4.99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505.9万元、7066.46万元、1.30亿元。

一则监管函透露了安凯特前次申报撤回的原因。

20201119日,安凯特顺利过会。随后20201215日,深交所要求公司就报告期内是否将废旧电极处置收入全部入账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要求于20201229日前回复。安凯特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且未说明理由,迟至202118日方提交延期申请拟于121日回复,但公司并未于121日前予以回复且未说明理由。

2021129日,安凯特提交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202162日,深交所就公司上述违规情形下发监管函。

界面新闻注意到,本次申报沪市主板IPO,安凯特关于废料销售及内部控制的相关事项再次被交易所问询。

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2020年以前,安凯特主要销售给李军、张小珍、朱剑、缪士峰等个人从业者。2017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并且存在通过个人卡对外销售废料的情况,交易金额分别为203.95万元、5509.38万元、1083.46万元、899.83万元,占当年废料销售金额的比重分别为95.73%97.13%98.28%98.51%

图片来源:一轮审核问询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体外收取废料销售款等情况,无锡市税务局于20211月至202111月对安凯特2017-2019年涉税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并于202111月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其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合计358.4万元。

“隐瞒”股权代持,两位股东身份关键

在前次申报中,申请文件未披露刘立初、曹岚与实控人徐文新之间历史上存在的代持情况。

2017年,徐文新就通过业内朋友介绍结识了刘立初,双方曾有过多次交流。徐文新较为认可刘立初的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并想聘请对方为公司服务,但由于刘立初于2017年刚到新工作单位任职,因此双方并未达成正式的合作。与此同时,刘立初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存在投资意愿。

20177月,徐文新、刘立初口头约定徐文新将其持有公司的5万股股份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立初,同时刘立初口头委托徐文新代持前述5万股股份。20203月,前述代持解除。

但值得注意是,刘立初实际未向徐文新支付股权转让款,安凯特解释称出于朋友关系及维持未来潜在合作关系的考虑,徐文新未向刘立初追要相关款项,双方认可该笔转让款视同赠与。

2020年初,经协商,双方以刘立初作为公司技术顾问的方式合作。刘立初通过自行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天宁区兰陵立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与发行人签订技术顾问服务合同并为公司提供技术顾问服务。

2020-2023年上半年,公司向天宁区兰陵立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采购咨询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9.60万元、38.21万元、55.43万元和35万元。 

因此,刘立初享受了三年免费的股份,期间三次公司现金分红还获得了8.05万元。

另一位曹岚女士,则是公司客户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华盛的妻子。2019-2021年公司向中银电化销售的金额分别为474.03万元、520.68万元和2071.04万元,三年净利润总金额为520.31万元,三年综合毛利率为22.63%

20186月,徐文新、曹岚口头约定徐文新将其持有公司的10万股股份以8.1/股的价格转让给曹岚,同时曹岚口头委托徐文新代持前述股份。20223月,相关股权代持解除。期间曹岚现金分红合计7.5万元。

代持原因系曹岚与徐文新为多年朋友,出于对安凯特发展前景的看好,存在投资公司的意愿,但由于曹岚居住地不在无锡,且投资纯粹出于财务投资考虑,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所以委托徐文新代持前述股份。

因此,监管层要求公司说明,取得中银电化的业务是否与曹岚入股相关,与中银电化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为何上述股权代持情况未能如实披露?

安凯特解释称,主要在于当时徐文新对股权代持信息披露的理解有误,徐文新误以为股权代持解除后公司历史沿革中即不存在股权代持。

中信建投保荐,信披质量被质疑

前次申报,安凯特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此次申报则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

界面新闻注意到,在一轮审核问询回复中,监管层提到了申报文件质量相关问题。

例如,在保荐工作报告中,“报告期内(指2019-2021年)公司向中银电化销售金额为4.74万元、5.21万元、2071.04万元,后续表格中显示:2019-2021年,发行人向中银电化销售的金额分别为474.03万元、 520.68万元和2071.04万元

又或者,申报材料中存在多处错别字、语病,如:合伙人不得主动要求退货或转让其财产份额;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在电解电极生产流程及电解电极生产流程;主要是采购原因包括向个人采购流程便利快捷和采购成本优势等;招股说明书上海昭晟机电(江苏)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上海昭晨机电(江苏)有限公司。

另外,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中部分内容的针对性不强,如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研发失败风险等。

事实上,中信建投作为头部券商,2023年辅导公司33家,募资金额394.02亿元,排名第三,前两名为中信证券、海通证券。

今年13日,深交所还对中信建投及2名保代出具监管函。2022428日,深交所受理了中信建投推荐的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1118日经创业板上市委审议通过。不过,该发行人出现了还未上市就业绩变脸的情况。经查明,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人,汪浩吉、方英健作为保荐代表人,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违反了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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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雷达|安凯特“二进宫”告败:更换保荐人,曾隐瞒股权代持,信披质量遭质疑

前次申报撤回后收深交所监管函。

图片来源:图虫

界面新闻记者|梁怡

近日,上市“二进宫”的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凯特”)再次告败。

2020630日,安凯特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随后20201119日顺利过会,但202128日便主动撤回。此次沪市主板申报仅回复了一轮审核问询函便铩羽而归。

前次申报安凯特“一查就撤”,事后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并且还“隐瞒”股权代持。而本次申报的信披质量再遭监管质疑。

“一查就撤”,还收监管函

安凯特一直专注于电化学领域,主要从事电解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6亿元、2.89亿元、4.99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505.9万元、7066.46万元、1.30亿元。

一则监管函透露了安凯特前次申报撤回的原因。

20201119日,安凯特顺利过会。随后20201215日,深交所要求公司就报告期内是否将废旧电极处置收入全部入账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要求于20201229日前回复。安凯特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且未说明理由,迟至202118日方提交延期申请拟于121日回复,但公司并未于121日前予以回复且未说明理由。

2021129日,安凯特提交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202162日,深交所就公司上述违规情形下发监管函。

界面新闻注意到,本次申报沪市主板IPO,安凯特关于废料销售及内部控制的相关事项再次被交易所问询。

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2020年以前,安凯特主要销售给李军、张小珍、朱剑、缪士峰等个人从业者。2017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并且存在通过个人卡对外销售废料的情况,交易金额分别为203.95万元、5509.38万元、1083.46万元、899.83万元,占当年废料销售金额的比重分别为95.73%97.13%98.28%98.51%

图片来源:一轮审核问询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体外收取废料销售款等情况,无锡市税务局于20211月至202111月对安凯特2017-2019年涉税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并于202111月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其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合计358.4万元。

“隐瞒”股权代持,两位股东身份关键

在前次申报中,申请文件未披露刘立初、曹岚与实控人徐文新之间历史上存在的代持情况。

2017年,徐文新就通过业内朋友介绍结识了刘立初,双方曾有过多次交流。徐文新较为认可刘立初的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并想聘请对方为公司服务,但由于刘立初于2017年刚到新工作单位任职,因此双方并未达成正式的合作。与此同时,刘立初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存在投资意愿。

20177月,徐文新、刘立初口头约定徐文新将其持有公司的5万股股份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立初,同时刘立初口头委托徐文新代持前述5万股股份。20203月,前述代持解除。

但值得注意是,刘立初实际未向徐文新支付股权转让款,安凯特解释称出于朋友关系及维持未来潜在合作关系的考虑,徐文新未向刘立初追要相关款项,双方认可该笔转让款视同赠与。

2020年初,经协商,双方以刘立初作为公司技术顾问的方式合作。刘立初通过自行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天宁区兰陵立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与发行人签订技术顾问服务合同并为公司提供技术顾问服务。

2020-2023年上半年,公司向天宁区兰陵立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采购咨询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9.60万元、38.21万元、55.43万元和35万元。 

因此,刘立初享受了三年免费的股份,期间三次公司现金分红还获得了8.05万元。

另一位曹岚女士,则是公司客户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华盛的妻子。2019-2021年公司向中银电化销售的金额分别为474.03万元、520.68万元和2071.04万元,三年净利润总金额为520.31万元,三年综合毛利率为22.63%

20186月,徐文新、曹岚口头约定徐文新将其持有公司的10万股股份以8.1/股的价格转让给曹岚,同时曹岚口头委托徐文新代持前述股份。20223月,相关股权代持解除。期间曹岚现金分红合计7.5万元。

代持原因系曹岚与徐文新为多年朋友,出于对安凯特发展前景的看好,存在投资公司的意愿,但由于曹岚居住地不在无锡,且投资纯粹出于财务投资考虑,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所以委托徐文新代持前述股份。

因此,监管层要求公司说明,取得中银电化的业务是否与曹岚入股相关,与中银电化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为何上述股权代持情况未能如实披露?

安凯特解释称,主要在于当时徐文新对股权代持信息披露的理解有误,徐文新误以为股权代持解除后公司历史沿革中即不存在股权代持。

中信建投保荐,信披质量被质疑

前次申报,安凯特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此次申报则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

界面新闻注意到,在一轮审核问询回复中,监管层提到了申报文件质量相关问题。

例如,在保荐工作报告中,“报告期内(指2019-2021年)公司向中银电化销售金额为4.74万元、5.21万元、2071.04万元,后续表格中显示:2019-2021年,发行人向中银电化销售的金额分别为474.03万元、 520.68万元和2071.04万元

又或者,申报材料中存在多处错别字、语病,如:合伙人不得主动要求退货或转让其财产份额;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在电解电极生产流程及电解电极生产流程;主要是采购原因包括向个人采购流程便利快捷和采购成本优势等;招股说明书上海昭晟机电(江苏)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上海昭晨机电(江苏)有限公司。

另外,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中部分内容的针对性不强,如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研发失败风险等。

事实上,中信建投作为头部券商,2023年辅导公司33家,募资金额394.02亿元,排名第三,前两名为中信证券、海通证券。

今年13日,深交所还对中信建投及2名保代出具监管函。2022428日,深交所受理了中信建投推荐的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1118日经创业板上市委审议通过。不过,该发行人出现了还未上市就业绩变脸的情况。经查明,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人,汪浩吉、方英健作为保荐代表人,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违反了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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