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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五措并举消除中长期资金入市“隐性障碍”|两会前瞻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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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五措并举消除中长期资金入市“隐性障碍”|两会前瞻⑪

加强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顶层设计。

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2024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带来了五份建议,涉及中长期资金入市、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市场、投资者保护、金融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等。

消除中长期资金入市“隐性障碍”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国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比23%,虽然较2018年底增长已超过6%,但与美国等境外成熟市场机构占比均超过50%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贾文勤认为,保险、养老金等作为重要的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权益投资比例需进一步提高。而制约中长期资金入市除“可见”的投资上限外,还有多方面“隐性障碍”。

贾文勤指出,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隐性障碍”有偿付能力指标约束险资参与权益市场,以长周期考核有效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仍面临挑战,实践中年金基金混合运作不利于差异化投资等。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强调资金绝对安全,各省委托投资与社保基金理事会普遍签订“保底委托”投资协议,导致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策略较为保守。

贾文勤建议,一是加强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顶层设计。围绕引入中长期资金强化政策协同和监管协作,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协调下,加强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等交流互通,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开展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的效果评估,分析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优化改进实施举措,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配套政策。

二是研究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并弱化指标对权益投资的约束。适度提高每一区间偿付能力充足率所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跟踪已出台的降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科创板股票、公募REITs风险因子政策实施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完善风险因子计算方法,探索进一步降低其他优质的、符合国家战略的上市公司股票风险因子,扩大鼓励范围。

三是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全面建立3年以上的长期考核机制。构建投资管理机构、投资经理、产品和组合等多层面相互衔接、协调统一的考核体系,引导机构全方位建立健全与长周期考核相适配的管理制度,切实转变以往以年度考核为主的理念和惯性。

四是多措并举提高养老金权益投资比例。推动完善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规则,研究将年金基金按照风险偏好划分为不同的投资组合,实施差异化投资运作,对于风险承受能力高、距离退休时间较长的,可适当提高权益投资比例。推动将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展至全国,适时加大个人养老金领域的税收抵扣力度,鼓励增加缴存规模。

五是鼓励公募基金主动优化服务。引导基金公司以满足中长期资金投资需求为导向,加大对盈利较稳定、估值较合理、抗波动属性较强的红利型股票发掘力度和基金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宜于中长期资金投资的产品谱系。

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免收或定额收取诉讼费用

贾文勤还建议,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免收或定额收取诉讼费用。

她指出,高昂的诉讼费用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带来压力,如易见股份案件金额约63亿元、诉讼费用近3200万元,ST艾格案案件金额约10亿元、诉讼费用近500万元。即使投资者保护机构胜诉,也可能存在被告无偿付能力、无法收回费用的风险,影响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正常运营。

贾文勤认为,应修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将投资者保护机构纳入诉讼费用缓交、免交、减交范围,可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提起诉讼,缓交、免交诉讼费用或者定额交纳诉讼费用”,从制度层面助力投资者保护机构更好履职尽责。

在另一份《关于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市场的建议》中,贾文勤指出,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行政、民事、刑事相互衔接的立体化追责体系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呈高发常发态势。个别老牌会计师事务所因无力承担巨额赔偿且没有足够的职业责任保险,基本退出市场。虽然相关主管部门做了很多工作,但因为职业责任保险市场尚不成熟,会计师事务所普遍投保不足,保障程度低,理赔难度大,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仅难以有效对冲审计失败风险,也使得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

贾文勤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保险市场困境,培育做大市场,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风险承担和民事赔偿保障能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包括完善制度政策,加快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健全强制投保要求,细化完善投保、承保、理赔等具体规定,统一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国内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提升专业能力,完善保险产品,全面增进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了解和认识,培育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共识,形成愿保敢保能保的良好局面。强化保险供给,合理设置保费定价、追溯期、免赔额、赔偿限额、保险范围、免赔范围、理赔程序等关键条款,丰富保险产品,设计针对不同类型事务所、不同审计业务的保险产品,引入直接赔付、胜诉亦赔付、承保合伙人及员工等国际先进做法。推广集中投保,创新保险方案。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多元化需要,对其“量身定制”方案,推行标准化“基础险”加个性化“补充险”的保险模式。

金融行业劳动争议应将部门规章纳入审判依据

贾文勤观察到,司法实践中,不少离职金融从业者与其前任职单位之间围绕薪酬展开劳动争议诉讼,影响了金融企业依照合规要求对风险责任人实行问责的能力,也一定程度影响了良好金融生态的形成。

贾文勤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金融企业薪酬争议案件时,应将金融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纳入司法审判的依据或参考,形成一套可便捷查询的审理参照。由金融监管机构出台风险责任追溯和倒查规则,明确个人风险责任的具体认定标准和责任分担比例。深化金融法治建设,形成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高效协作框架。强化金融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保障。

另外,贾文勤建议优化金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置,根据目前“一行一局一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和分工,统筹设立全国金融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银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资本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多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由金融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各技术委员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和工作交流机制,形成金融领域标准化“一盘棋”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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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五措并举消除中长期资金入市“隐性障碍”|两会前瞻⑪

加强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顶层设计。

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2024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带来了五份建议,涉及中长期资金入市、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市场、投资者保护、金融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等。

消除中长期资金入市“隐性障碍”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国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比23%,虽然较2018年底增长已超过6%,但与美国等境外成熟市场机构占比均超过50%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贾文勤认为,保险、养老金等作为重要的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权益投资比例需进一步提高。而制约中长期资金入市除“可见”的投资上限外,还有多方面“隐性障碍”。

贾文勤指出,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隐性障碍”有偿付能力指标约束险资参与权益市场,以长周期考核有效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仍面临挑战,实践中年金基金混合运作不利于差异化投资等。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强调资金绝对安全,各省委托投资与社保基金理事会普遍签订“保底委托”投资协议,导致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策略较为保守。

贾文勤建议,一是加强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顶层设计。围绕引入中长期资金强化政策协同和监管协作,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协调下,加强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等交流互通,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开展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的效果评估,分析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优化改进实施举措,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配套政策。

二是研究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并弱化指标对权益投资的约束。适度提高每一区间偿付能力充足率所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跟踪已出台的降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科创板股票、公募REITs风险因子政策实施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完善风险因子计算方法,探索进一步降低其他优质的、符合国家战略的上市公司股票风险因子,扩大鼓励范围。

三是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全面建立3年以上的长期考核机制。构建投资管理机构、投资经理、产品和组合等多层面相互衔接、协调统一的考核体系,引导机构全方位建立健全与长周期考核相适配的管理制度,切实转变以往以年度考核为主的理念和惯性。

四是多措并举提高养老金权益投资比例。推动完善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规则,研究将年金基金按照风险偏好划分为不同的投资组合,实施差异化投资运作,对于风险承受能力高、距离退休时间较长的,可适当提高权益投资比例。推动将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展至全国,适时加大个人养老金领域的税收抵扣力度,鼓励增加缴存规模。

五是鼓励公募基金主动优化服务。引导基金公司以满足中长期资金投资需求为导向,加大对盈利较稳定、估值较合理、抗波动属性较强的红利型股票发掘力度和基金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宜于中长期资金投资的产品谱系。

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免收或定额收取诉讼费用

贾文勤还建议,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免收或定额收取诉讼费用。

她指出,高昂的诉讼费用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带来压力,如易见股份案件金额约63亿元、诉讼费用近3200万元,ST艾格案案件金额约10亿元、诉讼费用近500万元。即使投资者保护机构胜诉,也可能存在被告无偿付能力、无法收回费用的风险,影响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正常运营。

贾文勤认为,应修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将投资者保护机构纳入诉讼费用缓交、免交、减交范围,可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提起诉讼,缓交、免交诉讼费用或者定额交纳诉讼费用”,从制度层面助力投资者保护机构更好履职尽责。

在另一份《关于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市场的建议》中,贾文勤指出,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行政、民事、刑事相互衔接的立体化追责体系不断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呈高发常发态势。个别老牌会计师事务所因无力承担巨额赔偿且没有足够的职业责任保险,基本退出市场。虽然相关主管部门做了很多工作,但因为职业责任保险市场尚不成熟,会计师事务所普遍投保不足,保障程度低,理赔难度大,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不仅难以有效对冲审计失败风险,也使得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

贾文勤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保险市场困境,培育做大市场,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风险承担和民事赔偿保障能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包括完善制度政策,加快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健全强制投保要求,细化完善投保、承保、理赔等具体规定,统一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国内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提升专业能力,完善保险产品,全面增进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了解和认识,培育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共识,形成愿保敢保能保的良好局面。强化保险供给,合理设置保费定价、追溯期、免赔额、赔偿限额、保险范围、免赔范围、理赔程序等关键条款,丰富保险产品,设计针对不同类型事务所、不同审计业务的保险产品,引入直接赔付、胜诉亦赔付、承保合伙人及员工等国际先进做法。推广集中投保,创新保险方案。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多元化需要,对其“量身定制”方案,推行标准化“基础险”加个性化“补充险”的保险模式。

金融行业劳动争议应将部门规章纳入审判依据

贾文勤观察到,司法实践中,不少离职金融从业者与其前任职单位之间围绕薪酬展开劳动争议诉讼,影响了金融企业依照合规要求对风险责任人实行问责的能力,也一定程度影响了良好金融生态的形成。

贾文勤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金融企业薪酬争议案件时,应将金融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纳入司法审判的依据或参考,形成一套可便捷查询的审理参照。由金融监管机构出台风险责任追溯和倒查规则,明确个人风险责任的具体认定标准和责任分担比例。深化金融法治建设,形成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高效协作框架。强化金融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保障。

另外,贾文勤建议优化金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置,根据目前“一行一局一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和分工,统筹设立全国金融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银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资本市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多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由金融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各技术委员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和工作交流机制,形成金融领域标准化“一盘棋”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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