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东亚银行李民斌: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推动建设大湾区企业股权信息平台|两会前瞻⑯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东亚银行李民斌: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推动建设大湾区企业股权信息平台|两会前瞻⑯

推动更加多元化的跨境数据流动方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晓云

2024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带来了三份提案涉及大湾区金融合作外商投资的法治化人口高质量发展

围绕大湾区金融合作,他建议加强金融市场的全面健康发展,推动更加多元化的跨境数据流动方式,推动建设大湾区企业股权信息平台

围绕外商投资营商环境,他建议不断完善法律、政策层面的建设,切实重视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和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

2023年末,前海总体规划、横琴总体规划、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相继发布,为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发展指明方向

李民斌指出目前大湾区金融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金融市场发展有待全面恢复大湾区需要推动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在保持银行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跨境数据流动效率有待提升2022年和2023年,粤澳、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相继上线或开始建设,但尚未全面覆盖粤港澳三地

三是跨境反洗钱相关的企业股权信息有待整合目前境内企业的股权信息来源多样,境外企业的股权信息很难获取,且成本较高,对商业银行跨境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对此李民斌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加强金融市场的全面健康发展

建议探索更高水平的金融互联互通,支持投资者跨境均衡配置。资本市场方面,搭建统一的投资产品信息库,集中展示金融机构已经上架的各类基金、理财等投资产品,统一产品风险分类,为合格投资者提供及时、透明、标准化的产品信息。鼓励更多香港私人银行、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等在前海设立专营机构。发挥内地和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品类互补优势,推动REITs纳入互联互通机制。银行业方面,加大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合作。研究推出更多的绿色金融产品,共同吸纳全球绿色资金。

二是推动更加多元化的跨境数据流动方式

建议在大湾区版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多元化跨境数据流通方式。首先,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大湾区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将粤澳、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扩展至大湾区全域便利个人企业获得、验证其自身数据并完成跨境资产证明、跨境银行开户、跨境信用贷、跨境保险理赔等金融服务。其次,明确个人数据匿名化处理标准,个人数据匿名化处理后出境的,免除个人授权同意。初期可以在大湾区各地均有机构的银行试点,再逐步扩展到其他金融机构。

三是推动建设大湾区企业股权信息平台

建议通过该平台接入境内和境外的数据来源,支持金融机构更加有效地识别跨境客户身份,加强反洗钱能力,提升跨境服务能力。其中,境内数据来源可以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启信宝、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企业。境外数据来源可以包括香港金管局2022年10月推出的“商业数据通”,通过查询境外信贷纪录等相关信息,支持境内金融机构的信贷审批。同时,商业银行通过该平台集中查询,也可以带动降低查询成本,并进而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强建设外商投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3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项外资政策。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努力让中国在世界动荡环境下,成为跨国投资的稳定器避风港

为此,李民斌认为必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在立法、司法上为中外投资者提供一体保护的清晰、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稳外资盘”必以“营商环境”为关键;“营商环境”建设必以“法治化”为核心

李民斌指出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制度面的开放程度仍需不断深他表示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必须建立在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基础上。如果在规则、标准的层面与国际通行标准“对标不足”、缺乏“接口”、无法融入的话,既削弱对外资的吸引力,也会削弱自主制度创新的成效。故须重视国际规则、国际惯例于我国具体司法案例中的应用及统一性,识别相关规则、标准的对接空间

二是治理面的执行水平仍需不断提升他表示除了出台全国统一的相关法律条文和政策规章,各地方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政策过程中,在治理层面还可能会面临各种具体问题;地方性的限制措施或配套细则的更新滞后等,也可能会导致不平等现象,外商投资信心造成影响。另外,不同地区个别司法判决有机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不利于创造稳定的营商环境

对此李民斌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政策层面的建设

他建议落实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的要求,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外资机构需要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游戏规则”。 不断加强外企权益的平等保障,尤其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争端解决等重点领域,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平限制措施,坚定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另外,可考虑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统一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让广大外国投资者能够及时掌握政策立法动态、实时统计数据,获得政策解读,以及参与调研反馈。 

二是切实重视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

他建议处理涉外经济纠纷的领域,除了赋予当事人平等法律地位外,要努力查明、正确理解相关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在保障司法主权不动摇的前提下,准确运用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个案判决和裁定中,让司法判例既体现国家意志,又体现国际水准。必要时,最高法院等司法部门出台更为细化、可操作的工作规范,指导地方司法机关具体落实。

三是加强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和人才队伍建设

他建议在涉外的情况,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必要时可以设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引入专业处理国际投资、经贸、金融纠纷的国际机构,为其提供展业便利,并学习借鉴其宝贵经验。在与法律相关的跨境数据及资本流动、人员往来方面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针对经贸、金融等专业领域,继续深化建设多元化、国际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东亚银行

2.1k
  • 全国政协委员李民斌: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鼓励生育基金发放生育补贴,降低家庭生养成本
  • 东亚银行(中国)向甘肃地震灾区捐款100万元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东亚银行李民斌: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推动建设大湾区企业股权信息平台|两会前瞻⑯

推动更加多元化的跨境数据流动方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晓云

2024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带来了三份提案涉及大湾区金融合作外商投资的法治化人口高质量发展

围绕大湾区金融合作,他建议加强金融市场的全面健康发展,推动更加多元化的跨境数据流动方式,推动建设大湾区企业股权信息平台

围绕外商投资营商环境,他建议不断完善法律、政策层面的建设,切实重视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和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

2023年末,前海总体规划、横琴总体规划、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相继发布,为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发展指明方向

李民斌指出目前大湾区金融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金融市场发展有待全面恢复大湾区需要推动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在保持银行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跨境数据流动效率有待提升2022年和2023年,粤澳、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相继上线或开始建设,但尚未全面覆盖粤港澳三地

三是跨境反洗钱相关的企业股权信息有待整合目前境内企业的股权信息来源多样,境外企业的股权信息很难获取,且成本较高,对商业银行跨境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对此李民斌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加强金融市场的全面健康发展

建议探索更高水平的金融互联互通,支持投资者跨境均衡配置。资本市场方面,搭建统一的投资产品信息库,集中展示金融机构已经上架的各类基金、理财等投资产品,统一产品风险分类,为合格投资者提供及时、透明、标准化的产品信息。鼓励更多香港私人银行、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等在前海设立专营机构。发挥内地和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品类互补优势,推动REITs纳入互联互通机制。银行业方面,加大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合作。研究推出更多的绿色金融产品,共同吸纳全球绿色资金。

二是推动更加多元化的跨境数据流动方式

建议在大湾区版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多元化跨境数据流通方式。首先,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大湾区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将粤澳、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扩展至大湾区全域便利个人企业获得、验证其自身数据并完成跨境资产证明、跨境银行开户、跨境信用贷、跨境保险理赔等金融服务。其次,明确个人数据匿名化处理标准,个人数据匿名化处理后出境的,免除个人授权同意。初期可以在大湾区各地均有机构的银行试点,再逐步扩展到其他金融机构。

三是推动建设大湾区企业股权信息平台

建议通过该平台接入境内和境外的数据来源,支持金融机构更加有效地识别跨境客户身份,加强反洗钱能力,提升跨境服务能力。其中,境内数据来源可以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启信宝、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企业。境外数据来源可以包括香港金管局2022年10月推出的“商业数据通”,通过查询境外信贷纪录等相关信息,支持境内金融机构的信贷审批。同时,商业银行通过该平台集中查询,也可以带动降低查询成本,并进而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强建设外商投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3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项外资政策。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努力让中国在世界动荡环境下,成为跨国投资的稳定器避风港

为此,李民斌认为必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在立法、司法上为中外投资者提供一体保护的清晰、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稳外资盘”必以“营商环境”为关键;“营商环境”建设必以“法治化”为核心

李民斌指出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制度面的开放程度仍需不断深他表示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必须建立在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基础上。如果在规则、标准的层面与国际通行标准“对标不足”、缺乏“接口”、无法融入的话,既削弱对外资的吸引力,也会削弱自主制度创新的成效。故须重视国际规则、国际惯例于我国具体司法案例中的应用及统一性,识别相关规则、标准的对接空间

二是治理面的执行水平仍需不断提升他表示除了出台全国统一的相关法律条文和政策规章,各地方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政策过程中,在治理层面还可能会面临各种具体问题;地方性的限制措施或配套细则的更新滞后等,也可能会导致不平等现象,外商投资信心造成影响。另外,不同地区个别司法判决有机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不利于创造稳定的营商环境

对此李民斌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政策层面的建设

他建议落实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的要求,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外资机构需要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游戏规则”。 不断加强外企权益的平等保障,尤其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争端解决等重点领域,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平限制措施,坚定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另外,可考虑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统一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让广大外国投资者能够及时掌握政策立法动态、实时统计数据,获得政策解读,以及参与调研反馈。 

二是切实重视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

他建议处理涉外经济纠纷的领域,除了赋予当事人平等法律地位外,要努力查明、正确理解相关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在保障司法主权不动摇的前提下,准确运用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个案判决和裁定中,让司法判例既体现国家意志,又体现国际水准。必要时,最高法院等司法部门出台更为细化、可操作的工作规范,指导地方司法机关具体落实。

三是加强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和人才队伍建设

他建议在涉外的情况,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必要时可以设立联席会议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引入专业处理国际投资、经贸、金融纠纷的国际机构,为其提供展业便利,并学习借鉴其宝贵经验。在与法律相关的跨境数据及资本流动、人员往来方面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针对经贸、金融等专业领域,继续深化建设多元化、国际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