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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网络直播收5千万“打赏”,多名主播因涉嫌洗钱罪被提起公诉|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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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网络直播收5千万“打赏”,多名主播因涉嫌洗钱罪被提起公诉|局外人

直播打赏资金“回流”是直播主播间一种默认的潜规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冯赛琪

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官微公布了一例利用网络直播打赏实施洗钱犯罪的案件。据悉,这是全国首例该类型的系列案件。该院以涉嫌洗钱罪对某平台主播李某、王某、贾某、方某等4人提起公诉。

经查,20181月至2020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于某(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设立Z集团等多家关联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采用广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年化收益,通过线下门店向不特定公众销售融资租赁收益权拆分类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12亿余元,未兑付本金7亿余元。

其中,大量投资款通过直播打赏的方式流入了一个知名直播平台。最终检察官锁定了包括平台头部主播李某在内的4名主播。

2018年,于某以大哥的名义在李某的直播间里打赏,后来两人加了微信,成了朋友。此后李某跟随于某出入高档饭店、出国旅游,参加游艇会等,他甚至还在于某的Z集团里开过直播。与此同时,于某在他直播间里打赏的次数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同样与之交往密切的还有同一直播平台的主播王某、贾某、方某。

李某等人逐渐对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心知肚明,还当起了洗白集资诈骗犯罪所得的掮客

2018年至2020年年中期间,李某等4人通过在直播期间接受打赏的方式收取赃款,并通过提现、转账等方式洗兑打赏资金,以此为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清洗和转移赃款。

经司法机关全面审查上游犯罪资金的流转情况,证实集资诈骗款通过平台主播李某等人回流集资诈骗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涉案资金超过5000万元。20226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312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4人提起公诉。3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其中1人退赔全部赃款,2人退赔绝大部分赃款。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窥得直播平台上一种打赏回流的生态,而这种生态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温床。

据悉,直播打赏资金回流是直播主播间一种默认的潜规则,主播为了留住在直播间里花钱豪爽的大客户,或是为了获得更多打赏博取关注度,与打赏者约定按比例返还打赏收益。

浦东新区检察院表示,对于这种直播打赏返现是行业潜规则的生态,平台并无监管和限制,对高频次、高金额的异常打赏行为也没有监测预警,导致打赏活动成为了犯罪分子的洗钱通道。另外还发现,涉案直播平台还开通了对公账户充值通道,导致大额公司资金流可以成为直播打赏资金来源。

同时,直播平台上还出现了一种倒卖平台币或代充平台币的币商职业,由于平台对大量购币的币商没有审核机制,使币商也成为打赏行业的灰色地带的一环,用户、主播及其工作室均可通过向币商直接购买数百万元平台币或打赏礼物的方式逃避监管。

20231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向涉案平台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平台针对行业内已经形成的所谓打赏返现潜规则,纠正主播对此的错误认知,禁止打赏回流行为;严格落实直播平台打赏行为实名认证制度,加强对大额打赏和大额购币的监管,对一定金额以上的直播打赏行为可要求用户进行人脸识别、手机验证等多种身份比对认证,或要求用户关联实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形成多重身份验证,确保用户身份和资金来源可追溯;建议平台取消或严格限制公司账户可以直接入金为他人账户充值购买打赏币的通道,要求主播和平台通过本人实名、单一指定的账户进行收益分成和结算,方便反洗钱部门对非法资金流和大额取现行为追踪。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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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网络直播收5千万“打赏”,多名主播因涉嫌洗钱罪被提起公诉|局外人

直播打赏资金“回流”是直播主播间一种默认的潜规则。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冯赛琪

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官微公布了一例利用网络直播打赏实施洗钱犯罪的案件。据悉,这是全国首例该类型的系列案件。该院以涉嫌洗钱罪对某平台主播李某、王某、贾某、方某等4人提起公诉。

经查,20181月至2020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于某(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设立Z集团等多家关联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采用广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年化收益,通过线下门店向不特定公众销售融资租赁收益权拆分类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12亿余元,未兑付本金7亿余元。

其中,大量投资款通过直播打赏的方式流入了一个知名直播平台。最终检察官锁定了包括平台头部主播李某在内的4名主播。

2018年,于某以大哥的名义在李某的直播间里打赏,后来两人加了微信,成了朋友。此后李某跟随于某出入高档饭店、出国旅游,参加游艇会等,他甚至还在于某的Z集团里开过直播。与此同时,于某在他直播间里打赏的次数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同样与之交往密切的还有同一直播平台的主播王某、贾某、方某。

李某等人逐渐对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心知肚明,还当起了洗白集资诈骗犯罪所得的掮客

2018年至2020年年中期间,李某等4人通过在直播期间接受打赏的方式收取赃款,并通过提现、转账等方式洗兑打赏资金,以此为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清洗和转移赃款。

经司法机关全面审查上游犯罪资金的流转情况,证实集资诈骗款通过平台主播李某等人回流集资诈骗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涉案资金超过5000万元。20226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312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4人提起公诉。3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其中1人退赔全部赃款,2人退赔绝大部分赃款。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窥得直播平台上一种打赏回流的生态,而这种生态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温床。

据悉,直播打赏资金回流是直播主播间一种默认的潜规则,主播为了留住在直播间里花钱豪爽的大客户,或是为了获得更多打赏博取关注度,与打赏者约定按比例返还打赏收益。

浦东新区检察院表示,对于这种直播打赏返现是行业潜规则的生态,平台并无监管和限制,对高频次、高金额的异常打赏行为也没有监测预警,导致打赏活动成为了犯罪分子的洗钱通道。另外还发现,涉案直播平台还开通了对公账户充值通道,导致大额公司资金流可以成为直播打赏资金来源。

同时,直播平台上还出现了一种倒卖平台币或代充平台币的币商职业,由于平台对大量购币的币商没有审核机制,使币商也成为打赏行业的灰色地带的一环,用户、主播及其工作室均可通过向币商直接购买数百万元平台币或打赏礼物的方式逃避监管。

20231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向涉案平台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平台针对行业内已经形成的所谓打赏返现潜规则,纠正主播对此的错误认知,禁止打赏回流行为;严格落实直播平台打赏行为实名认证制度,加强对大额打赏和大额购币的监管,对一定金额以上的直播打赏行为可要求用户进行人脸识别、手机验证等多种身份比对认证,或要求用户关联实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形成多重身份验证,确保用户身份和资金来源可追溯;建议平台取消或严格限制公司账户可以直接入金为他人账户充值购买打赏币的通道,要求主播和平台通过本人实名、单一指定的账户进行收益分成和结算,方便反洗钱部门对非法资金流和大额取现行为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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