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3月5日公告,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在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的基础上,2024年度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季度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合计数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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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界面新闻
玲珑轮胎3月5日公告,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在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的基础上,2024年度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季度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合计数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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