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日,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未按规定对保险代理人开展后续教育、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档案不完整,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一十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警告并罚款2万元。

同时,时任北大方正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鲁玎玲,因对未按规定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未按规定对保险代理人开展后续教育、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档案不完整问题负有责任,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一十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