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和胜股份(002824.SZ)发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公司前期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建湘、财务总监李信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和胜股份、李建湘、李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2024年3月22日,和胜股份(002824.SZ)发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前期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2024年3月22日,和胜股份(002824.SZ)发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公司前期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建湘、财务总监李信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和胜股份、李建湘、李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youlianyunpindao@163.com
以上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与界面有连云频道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下载界面新闻
2024年3月22日,和胜股份(002824.SZ)发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前期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2024/03/22 16:58来源:界面新闻

图片来源: 图虫创意
2024年3月22日,和胜股份(002824.SZ)发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公司前期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建湘、财务总监李信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和胜股份、李建湘、李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