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五河发布消息,2024年3月27日五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杨志勇的五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张大伟的五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王振辉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双忠庙人民法庭庭长;
张 勇为五河县人民法院朱顶人民法庭庭长;
欧子永为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门 畅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小嫚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月为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登玉的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 球的五河县人民法院小圩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振辉的五河县人民法院朱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 勇的五河县人民法院双忠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欧子永的五河县人民法院新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韩宇为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五河发布
原标题: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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