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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合作意向金难追回,超讯通信8.76亿元大数据园区设备合同有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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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合作意向金难追回,超讯通信8.76亿元大数据园区设备合同有无风险?

超讯通信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明确表示,该2亿元借款若不能收回,由控股股东方面承担责任,超讯通信不用偿还该借款。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范剑磊

界面新闻记者 | 冯雨晨

超讯通信(603322.SH)公告被拖欠2亿元合作意向金,目前诉至法庭。根据公告,该款项当初是超讯通信向控股股东方借款提供。

超讯通信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明确表示,该2亿元借款若不能收回,由控股股东方面承担责任,超讯通信不用偿还该借款。

截至2024年2月,超讯通信控股股东梁建华近70%的股份均处于质押中。

多次催促偿还

4月16日,超讯通信公告,此前《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约方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州科文旅”)存在合作意向金期满后一直未归还的情况,已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兰州科文旅的诉讼,并于4月15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兰州科文旅返还合作意向金2亿元及支付资金占用费(以2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3%暂计算至2024年4月8日,为1773.88万元)等。

早在去年9月,超讯通信就透露未收到上述合作意向金和资金占用费,并督促兰州科文旅尽快向公司返还合作意向金。

当时公告中还提到,兰州科文旅因短期内面临较大资金压力而未能支付合作意向金和相应利息,兰州科文旅是兰州新区财政局100%控股的一级地方国资企业,其后续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向兰州市政府、甘肃省政府请求资金支持等方式缓解其当前短期资金压力。

4月12日,超讯通信公告了为收回该款项的增信措施,与兰州科文旅全资子公司兰州西部药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兰州科文旅协商一致签署《抵押保证协议》。兰州西部药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兰州新区中川镇嵩山路北段1139号兰州西部药谷产业园项19#地2号楼等7.91万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物为兰州科文旅欠付合作意向金的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了解事情的全貌还要追溯回2022年7月,超讯通信与兰州科文旅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就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数据中心项目建立合作关系,并约定在协议签订后超讯通信向兰州科文旅支付合计2亿元合作意向金,兰州科文旅在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满一年后,返还该资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超讯通信选择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方式提供该合作意向金。根据当时公告,为避免中小股东承担损失的风险,上述2亿元合作意向金由超讯通信控股股东梁建华或其指定方向公司提供,兰州科文旅应于2023年9月15日全额返还合作意向金2亿元,并以2亿元为基数,按照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支付年化5.3%的资金占用费。

2亿元控股股东又怎么“消化”?

超讯通信2022年9月16日如约支付完成2亿元合作金后,至2023年9月15日,兰州科文旅原本应返还全额合作意向金及相应利息。

超讯通信表示多次通过律师函、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兰州科文旅进行催款,均无任何结果和进展。兰州科文旅拒不返还合作意向金2亿元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2亿元资金如果收不回,是否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

根据超讯通信与梁建华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超讯通信将在收回合作意向金及资金占用费后,才向梁建华偿还相应借款本金及利息。若上述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或其指定方承担损失。

4月17日,超讯通信董秘办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明确表示,如果资金收不回,责任由控股股东承担,公司不用偿还控股股东的借款。同时,收回来的资金占用费也由控股股东方获得

根据披露,该2亿元合作意向金借款当初由梁建华控制的广州粒子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粒子微电子”)为超讯通信提供,天眼查显示,粒子微电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员规模小于50人。

按原本计划,如果该笔合作意向金返还“不翻车”,梁建华或粒子微电子将获得年化5.3%的资金占用费。而目前2亿元的借款面临要不回风险,梁建华方将如何消化该巨额款项令市场追问。

超讯通讯公告显示,自2023年9月来,梁建华新增多笔质押。2023年9月,质押620万股超讯通信股份给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为偿还债务。2023年11月分别质押了100万股、310万股给广州市番禺融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理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3年12月质押120万股给梁俊晖,2024年2月,质押320万股给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质押理由均为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2月,梁建华所持有69.76%的超讯通信股份均处于质押中,对应融资余额3.13亿元。

超讯通讯自身业绩方面也难言乐观,2023年超讯通讯陷入增收不增利局面,前三季度净利润累计亏损3020.92万元,资产负债率来到87.18%的高点,已经连续四年未分红。

8.76亿元合同项目尚在进行

兰州科文旅还是超讯通信8.76亿元的合同的最终客户。

兰州科文旅是兰州新区财政局100%控股的一级地方国资企业,是上述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

在2022年,超讯通信还经第三方分包获得了最终客户为兰州科文旅的两个数据机房建设项目,分别签订了《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动力系统及AHU冷却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协议》和《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8.76亿元。

如超讯通信所公告,目前兰州科文旅未归还2亿元合作意向金且将诉至法庭,那这8.76亿元的项目合同是否有履约风险?对此,超讯通信董秘办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介绍,该项目暂时没有风险,还在正常进行。

根据超讯通信曾披露的公告,当时这8.76亿元合同应是分别和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2年6月30日,超讯通信与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超讯通信提供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及保修等内容。合同金额7.04亿元。

2022年4月25日,超讯通信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中标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的“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动力系统及AHU冷却系统设备物资采购招标项目”,中标报价金额为1.72亿元。

超讯通信曾将上述一项目中的内容“包”给另一家上市公司。

2023年1月3日公告,超讯通信称根据前期取得的兰州新区数据中心项目实施的需要,在2022年12月30日与震有科技(688418.SH)签订了《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震有科技需按照超讯通信或总包方(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或建设方兰州科文旅提供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以及安装、调试与验收、保修等内容,合同金额约为2.78 亿元(含税)。

值得一提的是,震有科技在近期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因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中的购销合同纠纷提起仲裁。

2023年3月27日,震有科技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程物资购销合同》,震有科技负责提供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所需的数据机房电力模块及锂电柜等设备以及安装、调试与验收等内容,合同金额为1.36亿元。

2024年3月,震有科技请求裁决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到货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损失、律师费、公证费、保全担保费及与仲裁相关的其他费用,共计6414.36万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超讯通信

  • 超讯通信(603322.SH):2023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879万元,同比增长23.69%
  • 超讯通信:合作意向金期满后未归还,公司对兰州科文旅提起诉讼,涉案金额2.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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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合作意向金难追回,超讯通信8.76亿元大数据园区设备合同有无风险?

超讯通信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明确表示,该2亿元借款若不能收回,由控股股东方面承担责任,超讯通信不用偿还该借款。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范剑磊

界面新闻记者 | 冯雨晨

超讯通信(603322.SH)公告被拖欠2亿元合作意向金,目前诉至法庭。根据公告,该款项当初是超讯通信向控股股东方借款提供。

超讯通信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明确表示,该2亿元借款若不能收回,由控股股东方面承担责任,超讯通信不用偿还该借款。

截至2024年2月,超讯通信控股股东梁建华近70%的股份均处于质押中。

多次催促偿还

4月16日,超讯通信公告,此前《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约方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州科文旅”)存在合作意向金期满后一直未归还的情况,已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兰州科文旅的诉讼,并于4月15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兰州科文旅返还合作意向金2亿元及支付资金占用费(以2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3%暂计算至2024年4月8日,为1773.88万元)等。

早在去年9月,超讯通信就透露未收到上述合作意向金和资金占用费,并督促兰州科文旅尽快向公司返还合作意向金。

当时公告中还提到,兰州科文旅因短期内面临较大资金压力而未能支付合作意向金和相应利息,兰州科文旅是兰州新区财政局100%控股的一级地方国资企业,其后续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向兰州市政府、甘肃省政府请求资金支持等方式缓解其当前短期资金压力。

4月12日,超讯通信公告了为收回该款项的增信措施,与兰州科文旅全资子公司兰州西部药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兰州科文旅协商一致签署《抵押保证协议》。兰州西部药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兰州新区中川镇嵩山路北段1139号兰州西部药谷产业园项19#地2号楼等7.91万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物为兰州科文旅欠付合作意向金的本息提供抵押担保。

了解事情的全貌还要追溯回2022年7月,超讯通信与兰州科文旅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就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数据中心项目建立合作关系,并约定在协议签订后超讯通信向兰州科文旅支付合计2亿元合作意向金,兰州科文旅在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满一年后,返还该资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超讯通信选择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方式提供该合作意向金。根据当时公告,为避免中小股东承担损失的风险,上述2亿元合作意向金由超讯通信控股股东梁建华或其指定方向公司提供,兰州科文旅应于2023年9月15日全额返还合作意向金2亿元,并以2亿元为基数,按照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支付年化5.3%的资金占用费。

2亿元控股股东又怎么“消化”?

超讯通信2022年9月16日如约支付完成2亿元合作金后,至2023年9月15日,兰州科文旅原本应返还全额合作意向金及相应利息。

超讯通信表示多次通过律师函、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兰州科文旅进行催款,均无任何结果和进展。兰州科文旅拒不返还合作意向金2亿元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2亿元资金如果收不回,是否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

根据超讯通信与梁建华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超讯通信将在收回合作意向金及资金占用费后,才向梁建华偿还相应借款本金及利息。若上述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或其指定方承担损失。

4月17日,超讯通信董秘办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明确表示,如果资金收不回,责任由控股股东承担,公司不用偿还控股股东的借款。同时,收回来的资金占用费也由控股股东方获得

根据披露,该2亿元合作意向金借款当初由梁建华控制的广州粒子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粒子微电子”)为超讯通信提供,天眼查显示,粒子微电子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员规模小于50人。

按原本计划,如果该笔合作意向金返还“不翻车”,梁建华或粒子微电子将获得年化5.3%的资金占用费。而目前2亿元的借款面临要不回风险,梁建华方将如何消化该巨额款项令市场追问。

超讯通讯公告显示,自2023年9月来,梁建华新增多笔质押。2023年9月,质押620万股超讯通信股份给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为偿还债务。2023年11月分别质押了100万股、310万股给广州市番禺融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理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3年12月质押120万股给梁俊晖,2024年2月,质押320万股给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质押理由均为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2月,梁建华所持有69.76%的超讯通信股份均处于质押中,对应融资余额3.13亿元。

超讯通讯自身业绩方面也难言乐观,2023年超讯通讯陷入增收不增利局面,前三季度净利润累计亏损3020.92万元,资产负债率来到87.18%的高点,已经连续四年未分红。

8.76亿元合同项目尚在进行

兰州科文旅还是超讯通信8.76亿元的合同的最终客户。

兰州科文旅是兰州新区财政局100%控股的一级地方国资企业,是上述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

在2022年,超讯通信还经第三方分包获得了最终客户为兰州科文旅的两个数据机房建设项目,分别签订了《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动力系统及AHU冷却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协议》和《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约8.76亿元。

如超讯通信所公告,目前兰州科文旅未归还2亿元合作意向金且将诉至法庭,那这8.76亿元的项目合同是否有履约风险?对此,超讯通信董秘办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介绍,该项目暂时没有风险,还在正常进行。

根据超讯通信曾披露的公告,当时这8.76亿元合同应是分别和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2年6月30日,超讯通信与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超讯通信提供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及保修等内容。合同金额7.04亿元。

2022年4月25日,超讯通信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中标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的“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动力系统及AHU冷却系统设备物资采购招标项目”,中标报价金额为1.72亿元。

超讯通信曾将上述一项目中的内容“包”给另一家上市公司。

2023年1月3日公告,超讯通信称根据前期取得的兰州新区数据中心项目实施的需要,在2022年12月30日与震有科技(688418.SH)签订了《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震有科技需按照超讯通信或总包方(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或建设方兰州科文旅提供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以及安装、调试与验收、保修等内容,合同金额约为2.78 亿元(含税)。

值得一提的是,震有科技在近期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因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中的购销合同纠纷提起仲裁。

2023年3月27日,震有科技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程物资购销合同》,震有科技负责提供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所需的数据机房电力模块及锂电柜等设备以及安装、调试与验收等内容,合同金额为1.36亿元。

2024年3月,震有科技请求裁决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到货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损失、律师费、公证费、保全担保费及与仲裁相关的其他费用,共计6414.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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