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门户网站显示,安徽倍力时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工商注册地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注册地不一致、未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内控管理不到位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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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注册地不一致、未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内控管理不到位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门户网站显示,安徽倍力时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工商注册地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注册地不一致、未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内控管理不到位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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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注册地不一致、未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内控管理不到位
2024/04/24 12:36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门户网站显示,安徽倍力时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工商注册地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注册地不一致、未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内控管理不到位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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