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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次新股首年业绩变脸也是IPO风险之一,检验的是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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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次新股首年业绩变脸也是IPO风险之一,检验的是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严谨

申报即担责。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记者|赵阳戈

次新股上市首年出现业绩变脸,让人无奈。

有报道梳理,随着年报披露接近尾声,上市首年业绩出现变脸的公司也浮出水面。所谓变脸就是“业绩惊吓”,往往分上市前小亏上市后大亏,上市前大赚上市后小赚或不赚,上市前盈利上市后亏损的情形。这其中后者“杀伤力”巨大,典型如深市的格力博(301260)就属于此类。

格力博在上市之前受到诸多关注,保荐方是中信建投,2007年就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产销,头顶“新能源园林机械第一股”的光环,2020年至2022年其净利润分别为5.65亿元、2.8亿元、2.66亿元。也因此,公司上市时“有底气”选择第一条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如今年报出炉,格力博2023年净利就滑落为-4.7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了278.4%,相比2022年的2.66亿元少了7.4亿元。相对应地,格力博2023年2月8日上市之初发行价格为30.85元,目前现价不到15元,也映射了业绩。鉴于未实现盈利,2023年公司也无分配方案。上市前的2020年,倒还分了1.65亿元。

试想,如果格力博的IPO报告期是纳入至2023年的话,公司是否还满足自己选的上市标准呢?

对于业绩的下滑,格力博分析一是受下游零售商去库存影响,二是消化高价库存叠加促销从而也影响了毛利率,三是2023年销售投入较大但未实现预期收入增长(“OptimusZ”商用割草机首年推),研发也放大投入,四是汇兑收益减少,五是购买的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损失0.7亿元。其中,格力博称下游“去库存”是导致公司亏损的主要因素。

回看说明书,其中并无“去库存”这个关键词的出现,在风险提示中,公司只是例行公事般提及自己的存货以库存商品为主,如销售不及预测就会不利。但“销售未及市场预测”可能的因素,却未提及。投资者无法于说明书中准确读出在即将而来的2023年,下游会坚定执行去库存的策略。

根据格力博的募投披露,上市之初计划投入“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1.69亿元,计划投入“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机和5万台个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3.4亿元,两个扩产项目拟用掉超15亿元募资,占当时计划募资额的44%(公司后来还有超募)。

说明书在描述扩产时,表示是“迎合市场需求增长趋势”,“市场需求空间广阔”以及“完善的营销网络和丰富的销售渠道”,是新增产能消化的保障。其中第一个项目开工时间为交地之日起6个月,建设周期36年,达产期为土建竣工后24个月,运营期9年;第二个项目开工时间为交地之日起6个月,建设周期30个月,达产期为土建竣工后36个月,运营期9年。

但一年过去,截至2023年年末两个项目的进度一个是1.79%,一个是19.97%,是否符合预期也只有格力博自知。(实际上,格力博已将两募投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1231日了)。而格力博在2023年业绩亏损中直言“2023年产量同比降幅较大,产能利用率较低”,也检验着公司和保荐方对行业动向的洞察是否敏锐,检验着公司和保荐方在说明书中的描述是否准确充分。

“国九条”中着重强调“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坚持“申报即担责”,就是为了提升IPO公司的质量,这对相关中介机构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考验,而次新股首年业绩变脸也应当是IPO风险之一,首份年报是公司上市之后的首次“阅兵”,检验的正是公司和保荐方的严谨。

对投资者来说,次新股业绩出现大方向的波动,前期数据的“可靠性”下降,会引起负面的猜测(事实上根据相关报道,在格力博2023年半年报时市场已经对业绩变化有微词);对公司和对保荐来说,失去市场的信任,也是得不偿失的,后续再想重获市场的信任也并非易事。

目前,格力博已收年报问询函,在监管压力下静待格力博应言尽言,解开市场疑惑。

至于保荐一方,实际上对此也有法规约束。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207号令】中第七十条的第二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当年即亏损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保荐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对保荐代表人依法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等监管措施。

其实如同资金占用或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一般,当次新股出现上市首年业绩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和保荐也可以专项说明的形式积极主动自愿进行详尽切实地“复盘”,一来能展示对投资者负责态度打消市场的质疑,二来减少不必要的信息差以保护股东利益,而不是坐等被监管层点名。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格力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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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次新股首年业绩变脸也是IPO风险之一,检验的是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严谨

申报即担责。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记者|赵阳戈

次新股上市首年出现业绩变脸,让人无奈。

有报道梳理,随着年报披露接近尾声,上市首年业绩出现变脸的公司也浮出水面。所谓变脸就是“业绩惊吓”,往往分上市前小亏上市后大亏,上市前大赚上市后小赚或不赚,上市前盈利上市后亏损的情形。这其中后者“杀伤力”巨大,典型如深市的格力博(301260)就属于此类。

格力博在上市之前受到诸多关注,保荐方是中信建投,2007年就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产销,头顶“新能源园林机械第一股”的光环,2020年至2022年其净利润分别为5.65亿元、2.8亿元、2.66亿元。也因此,公司上市时“有底气”选择第一条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如今年报出炉,格力博2023年净利就滑落为-4.7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了278.4%,相比2022年的2.66亿元少了7.4亿元。相对应地,格力博2023年2月8日上市之初发行价格为30.85元,目前现价不到15元,也映射了业绩。鉴于未实现盈利,2023年公司也无分配方案。上市前的2020年,倒还分了1.65亿元。

试想,如果格力博的IPO报告期是纳入至2023年的话,公司是否还满足自己选的上市标准呢?

对于业绩的下滑,格力博分析一是受下游零售商去库存影响,二是消化高价库存叠加促销从而也影响了毛利率,三是2023年销售投入较大但未实现预期收入增长(“OptimusZ”商用割草机首年推),研发也放大投入,四是汇兑收益减少,五是购买的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损失0.7亿元。其中,格力博称下游“去库存”是导致公司亏损的主要因素。

回看说明书,其中并无“去库存”这个关键词的出现,在风险提示中,公司只是例行公事般提及自己的存货以库存商品为主,如销售不及预测就会不利。但“销售未及市场预测”可能的因素,却未提及。投资者无法于说明书中准确读出在即将而来的2023年,下游会坚定执行去库存的策略。

根据格力博的募投披露,上市之初计划投入“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1.69亿元,计划投入“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机和5万台个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3.4亿元,两个扩产项目拟用掉超15亿元募资,占当时计划募资额的44%(公司后来还有超募)。

说明书在描述扩产时,表示是“迎合市场需求增长趋势”,“市场需求空间广阔”以及“完善的营销网络和丰富的销售渠道”,是新增产能消化的保障。其中第一个项目开工时间为交地之日起6个月,建设周期36年,达产期为土建竣工后24个月,运营期9年;第二个项目开工时间为交地之日起6个月,建设周期30个月,达产期为土建竣工后36个月,运营期9年。

但一年过去,截至2023年年末两个项目的进度一个是1.79%,一个是19.97%,是否符合预期也只有格力博自知。(实际上,格力博已将两募投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1231日了)。而格力博在2023年业绩亏损中直言“2023年产量同比降幅较大,产能利用率较低”,也检验着公司和保荐方对行业动向的洞察是否敏锐,检验着公司和保荐方在说明书中的描述是否准确充分。

“国九条”中着重强调“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坚持“申报即担责”,就是为了提升IPO公司的质量,这对相关中介机构来说也提出了更高的考验,而次新股首年业绩变脸也应当是IPO风险之一,首份年报是公司上市之后的首次“阅兵”,检验的正是公司和保荐方的严谨。

对投资者来说,次新股业绩出现大方向的波动,前期数据的“可靠性”下降,会引起负面的猜测(事实上根据相关报道,在格力博2023年半年报时市场已经对业绩变化有微词);对公司和对保荐来说,失去市场的信任,也是得不偿失的,后续再想重获市场的信任也并非易事。

目前,格力博已收年报问询函,在监管压力下静待格力博应言尽言,解开市场疑惑。

至于保荐一方,实际上对此也有法规约束。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207号令】中第七十条的第二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当年即亏损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保荐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对保荐代表人依法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等监管措施。

其实如同资金占用或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一般,当次新股出现上市首年业绩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和保荐也可以专项说明的形式积极主动自愿进行详尽切实地“复盘”,一来能展示对投资者负责态度打消市场的质疑,二来减少不必要的信息差以保护股东利益,而不是坐等被监管层点名。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