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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无法按期披露年报,股价一字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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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无法按期披露年报,股价一字跌停

存在退市风险,去年净利预亏。

4月30日,东旭光电(000413.SZ)一字跌停,跌幅达10.06%,报1.43元/股。截至下午2点,封单量超86万手,公司总市值80.55亿元。

无法按期披露年报,存在退市风险

4月29日晚间,东旭光电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公司预约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为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致使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报告。

对此,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正在努力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相关方的工作沟通,确保尽早披露上述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并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此,东旭光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已延期一次,去年净利预亏

实际上,东旭光电对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已经延期过一次。

4月26日,东旭光电发布《关于变更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的公告》。

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年报编制及复核工作进度晚于预期,相关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变更至2024年4月30日。

东旭光电的年报“难产”,或与业绩不理想有关。

今年1月30日,东旭光电发布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至52亿元,上年同期约为55.39亿元;归属净利亏损10亿元至1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约16.46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亿元至1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约30.87亿元。

公司全年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和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订单萎缩,新能源汽车海外市场业务尚处于蓄力阶段未形成市场规模所致。

东旭光电是一家以光电显示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高科技企业,并辅以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做为主营业务的补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东旭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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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退市风险,去年净利预亏。

4月30日,东旭光电(000413.SZ)一字跌停,跌幅达10.06%,报1.43元/股。截至下午2点,封单量超86万手,公司总市值80.55亿元。

无法按期披露年报,存在退市风险

4月29日晚间,东旭光电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公司预约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为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致使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报告。

对此,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正在努力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相关方的工作沟通,确保尽早披露上述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并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此,东旭光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已延期一次,去年净利预亏

实际上,东旭光电对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已经延期过一次。

4月26日,东旭光电发布《关于变更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的公告》。

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年报编制及复核工作进度晚于预期,相关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变更至2024年4月30日。

东旭光电的年报“难产”,或与业绩不理想有关。

今年1月30日,东旭光电发布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至52亿元,上年同期约为55.39亿元;归属净利亏损10亿元至1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约16.46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亿元至1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约30.87亿元。

公司全年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和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订单萎缩,新能源汽车海外市场业务尚处于蓄力阶段未形成市场规模所致。

东旭光电是一家以光电显示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高科技企业,并辅以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做为主营业务的补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