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界面河北从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获悉,河北保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定农商银行)违反规定被罚款23万元。
文号“保银罚决字〔202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保定农商银行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23万元,两名时任员工对保定农商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处罚款1.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4年5月8日,公示期限为三年。
据信息披露报告显示, 2023年,保定农商银行营业收入570173004.41元,营业支出268624910.80元;营业利润为301548093.61元,利润总额为300910993.28元,净利润为272460000.00元。
天眼查APP显示,保定农商银行成立于2007年,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为8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为8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冬,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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