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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改判无罪:将申请国家赔偿 未来继续干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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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改判无罪:将申请国家赔偿 未来继续干这个

王力军说,今晚,他将和亲戚朋友在一起吃饭,庆贺无罪。谈及未来,他表示还将继续收购玉米。“(收购玉米)做得有点经验了,我没有其他手艺、技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月17日上午,“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再审宣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

王力军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被宣判无罪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得知自己无罪后,他心情很好。下一步,他将申请国家赔偿。

自2014年11月到2015年1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十组农民王力军从邻村农民处收购了二十多万斤玉米,赚了四五千元。

2015年3月27日,王力军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取保候审。

2016年4月5日,临河区法院以被告人王力军没有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粮食收购活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6年12月16日,最高法就此案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再审。2017年2月13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院开庭再审此案。

再审中,检察机关提出了原审被告人王力军的行为虽具有行政违法性,但不具有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再审依法判决的意见。

王力军的再审辩护律师王殿学和张雪峰在法庭上表示,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不符合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也不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应宣告原审被告人王力军无罪。

2016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再审此案指令时也曾指出,王力军的收购玉米行为,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近年来,我国粮食连续多年增产增收,全国不少地方,尤其是农业相对发达的省份,存在着大量的粮食经纪人无证从事粮食收购现象,虽然这种行为具有一定行政违法性,但客观上促进了国家对粮食的收购,减轻了粮农卖粮负累,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活力。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王力军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买卖玉米的 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当时的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危害程度,不具备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相当的社会 危害性和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原判决认定王力军构成非法经营罪适用法律错误。检察机关、王力军及其辩护人提出王力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王力军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今晚,他将和亲戚朋友在一起吃饭庆祝,谈及未来,他表示还将继续收购玉米。

“(收购玉米)做得有点经验了,我没有其他手艺、技术。”王力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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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军说,今晚,他将和亲戚朋友在一起吃饭,庆贺无罪。谈及未来,他表示还将继续收购玉米。“(收购玉米)做得有点经验了,我没有其他手艺、技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月17日上午,“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再审宣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

王力军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被宣判无罪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得知自己无罪后,他心情很好。下一步,他将申请国家赔偿。

自2014年11月到2015年1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十组农民王力军从邻村农民处收购了二十多万斤玉米,赚了四五千元。

2015年3月27日,王力军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31日被取保候审。

2016年4月5日,临河区法院以被告人王力军没有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粮食收购活动,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6年12月16日,最高法就此案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再审。2017年2月13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院开庭再审此案。

再审中,检察机关提出了原审被告人王力军的行为虽具有行政违法性,但不具有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再审依法判决的意见。

王力军的再审辩护律师王殿学和张雪峰在法庭上表示,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不符合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也不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应宣告原审被告人王力军无罪。

2016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再审此案指令时也曾指出,王力军的收购玉米行为,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近年来,我国粮食连续多年增产增收,全国不少地方,尤其是农业相对发达的省份,存在着大量的粮食经纪人无证从事粮食收购现象,虽然这种行为具有一定行政违法性,但客观上促进了国家对粮食的收购,减轻了粮农卖粮负累,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活力。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王力军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买卖玉米的 事实清楚,其行为违反了当时的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但尚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危害程度,不具备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相当的社会 危害性和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原判决认定王力军构成非法经营罪适用法律错误。检察机关、王力军及其辩护人提出王力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王力军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今晚,他将和亲戚朋友在一起吃饭庆祝,谈及未来,他表示还将继续收购玉米。

“(收购玉米)做得有点经验了,我没有其他手艺、技术。”王力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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