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向超讯通信发监管工作函,就媒体报道等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6月11日,上交所向超讯通信下发监管工作函,就媒体报道等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超讯通信

  • 超讯通信:已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力度
  • 超讯通信:与供应商震有科技达成和解,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