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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出台新政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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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出台新政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

7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新政策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支付子女或父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的购房款,但同一住房的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

观点网消息,7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新政策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支付子女或父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的购房款,但同一住房的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

此外,新政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简化申请条件,凭身份证即可申请,并可从2022年12月1日起补缴。缴存满6个月后,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若自愿停止缴存,则可申请销户。该政策将从2024年8月1日开始执行,暂定期限为2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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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出台新政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

7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新政策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支付子女或父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的购房款,但同一住房的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

观点网消息,7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新政策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支付子女或父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的购房款,但同一住房的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

此外,新政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简化申请条件,凭身份证即可申请,并可从2022年12月1日起补缴。缴存满6个月后,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若自愿停止缴存,则可申请销户。该政策将从2024年8月1日开始执行,暂定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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